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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电动口红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02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一种电动口红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化妆品技术领域,涉及一种电动口红。


背景技术:

2.口红是一类唇用美容化妆品,其主要功能是赋予嘴唇以色调,强调或改变两唇的轮廓,显示出更有生气和活力。口红的色调与女性的发型、指甲油色调和服装变化密切相关,变得更具有潮流色彩。传统管状口红在使用时,需要手动旋转使口红膏体旋出或收起,当一手取下口红罩盖后,单手手持口红,不便旋出口红使用。
3.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人们研发出了各种各样的电动口红:
4.如中国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号:201821951221.7)公开了一种电动口红,包括杆体,杆体内部设有口红托,口红托内部盛装有口红肉,还包括微型电机,以及可带动口红托升降的传送装置,传送装置一端与口红托底部固定连接,一端与微型电机的输出轴固定连接,当微型电机启动时,传送装置带动口红托升降,微型电机一侧设有与微型电机串联的稳压片,杆体外侧安装有按钮,按钮与微型电机电性连接,按钮至少包括两个档位,控制微型电机的转向,传送装置包括螺杆和螺管,螺管通过螺纹配合活动连接设置在螺杆外侧。
5.上述采用微型电机控制口红膏体的升降,能实现口红的单手升降,但是由于仅仅是通过螺杆和螺管的配合来实现口红托升降,使得口红托在升降时与杆体的侧壁之间产生较大的摩擦力,口红托在升降时遇到阻力后容易出现卡死的情况,从而影响口红托稳定的升降,进一步的影响电动口红使用的稳定性。


技术实现要素:

6.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的技术存在上述问题,提出了一种电动口红,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解决现有的电动口红稳定性较差的问题。
7.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
8.一种电动口红,包括底座,所述底座内设有可供口红膏体放置的口红托、套设在口红托上的旋转架和驱动旋转架旋转的驱动电机,所述底座上还设有控制驱动电机运作的控制按钮,所述控制按钮与驱动电机电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架带动口红托同步转动,所述底座上还连接有套设在旋转架上的导向管,所述口红托外凸形成导向轴,所述旋转架上开设有呈条形的导向孔,所述导向管侧壁上开设有呈螺旋形的升降槽,所述升降槽沿着导向管长度方向设置,所述导向轴的端部穿过导向孔穿设在升降槽内并沿着升降槽上下滑动。
9.工作原理:本案中的驱动电机为微型电机,当需要使用口红时,只需要按动控制按钮中的启动按钮,启动按钮控制驱动电机旋转,驱动电机带动旋转架旋转,旋转架带动口红托旋转,此时口红托上的导向轴的端部穿过导向孔穿设在升降槽内,口红托能沿着升降槽向上升起,并可通过导向孔导向,通过导向孔和升降槽的配合设置,使得口红托的升降更加的稳定;而当不需要使用口红时,只需要按动控制按钮中的关闭按钮,关闭按钮控制驱动电
机反转,驱动电机带动旋转架旋转,口红托随着旋转架同步反转,并通过导向孔和升降槽的向下降落,从而实现了口红托的稳定的升降,进一步的提升了电动口红使用的稳定性。
10.控制按钮中还可以设置有停止按钮,停止按钮可控制驱动电机的开闭。
11.在上述的电动口红中,所述导向轴设有两个,两个导向轴沿口红托的中心线对称分布。
12.该结构的设置,使得口红托在转动时两侧均受力均匀,进一步的提升了口红托运行的稳定性。
13.在上述的电动口红中,所述旋转架包括连接部和呈筒状的导向部,所述驱动电机带动连接部转动,所述导向孔设有两个,所述导向孔设置在导向部上,所述导向孔两端的侧壁上向外延伸形成限位口,同一导向孔的两个限位口分别位于导向孔的两侧。
14.限位口的设置,当口红托向上运动到位或向下运动到位后,口红托能稳定的限位在相应的限位口内,也能防止当口红托在转动至最高点或最低点后,口红托与导向孔的槽壁撞击力较大,损坏口红托内的口红膏体,起到对口红托进行限位和缓冲作用,进一步的提升电动口红使用的稳定性。
15.在上述的电动口红中,所述限位口的口壁和导向孔的槽壁之间凸起形成限位部。
16.该结构的设置,口红托在最高点和最低点时,避免口红托因为外力作用而滑出限位口沿着升降槽上下滑动,进一步的提升了口红托使用的稳定性。
17.在上述的电动口红中,所述口红托下端凸起形成导向筒,所述连接部上开设有呈环形的让位槽,所述导向筒能嵌入让位槽内,所述导向筒的端部具有倒角。
18.该结构的设置,能起到对口红托和旋转架安装的预定位作用,使得口红托与旋转架之间的安装更加的便捷。
19.在上述的电动口红中,所述导向管上端设有呈环形的限位挡肩,所述导向部部分位于限位挡肩的正下方。
20.该结构的设置,防止旋转架从导向管内脱出,提升了电动口红使用的稳定性。
21.在上述的电动口红中,所述导向管的内侧壁上凸起形成若干导向条,所述导向条呈环形,所述导向部外侧壁上凸起形成与导向条一一对应设置的限位条,所述导向条位于相应的限位条的下方。
22.限位条和导向条的设置,能起到导向作用,使得旋转架能沿着导向管周向转动,旋转架的转动更加的稳定,进一步的提升了电动口红运行的稳定性。
23.在上述的电动口红中,本电动口红还包括口红盖,所述口红盖的内侧壁上开设有限位槽,限位槽内设置有磁环,所述底座外侧壁上套设有环形铁圈,所述磁环能吸附在环形铁圈上实现口红盖与底座的配合连接。
24.在上述的电动口红中,所述驱动电机的电机轴上连接有呈方形的驱动块,所述连接部上开设有旋转孔,所述驱动块嵌入旋转孔内且驱动块的侧壁与旋转孔的孔壁相贴合。
25.该结构的设置,增加了驱动电机与旋转架之间的接触面积,使得驱动电机更省力的带动旋转架转动,进一步的提升了电动口红的稳定性。
2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电动口红具有的优点:通过导向管和旋转架的设置,将口红托通过导向轴沿着升降槽和导向孔上下旋转,从而实现了口红托的稳定的升降,进一步的提升了电动口红使用的稳定性,并且使口红膏体升降空间距离更大。
附图说明
27.图1是本电动口红的正视图。
28.图2是图1中沿a-a的剖视图。
29.图3是本电动口红中导向管的结构示意图。
30.图4是本电动口红中旋转架的结构示意图。
31.图5是本电动口红中口红托的结构示意图。
32.图中,1、底座;11、磁环;2、口红托;21、导向轴;22、导向筒;23、倒角;3、旋转架;31、导向孔;311、限位口;32、连接部;321、让位槽;322、旋转孔;33、导向部;331、限位条;34、限位部;4、驱动电机;41、驱动块;5、控制按钮;6、导向管;61、升降槽;62、限位挡肩;63、导向条;7、口红盖;71、限位槽;111、环形铁圈。
具体实施方式
33.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34.如图1所示,本电动口红,包括底座1,底座1内设有可供口红膏体放置的口红托2、套设在口红托2上的旋转架3和驱动旋转架3旋转的驱动电机4,底座1上还设有控制驱动电机4运作的控制按钮5,控制按钮5与驱动电机4电连接。
35.具体的说,如图1-5所示,旋转架3带动口红托2同步转动,底座1上还连接有套设在旋转架3上的导向管6,口红托2外凸形成导向轴21,旋转架3上开设有呈条形的导向孔31,导向管6侧壁上开设有呈螺旋形的升降槽61,升降槽61沿着导向管6长度方向设置,导向轴21的端部穿过导向孔31穿设在升降槽61内并沿着升降槽61上下滑动。
36.工作原理:本案中的驱动电机4为微型电机,当需要使用口红时,只需要按动控制按钮5中的启动按钮,启动按钮控制驱动电机4旋转,驱动电机4带动旋转架3旋转,旋转架3带动口红托2旋转,此时口红托2上的导向轴21的端部穿过导向孔31穿设在升降槽61内,口红托2能沿着升降槽61向上升起,并可通过导向孔31导向,通过导向孔31和升降槽61的配合设置,使得口红托2的升降更加的稳定;而当不需要使用口红时,只需要按动控制按钮5中的关闭按钮,关闭按钮控制驱动电机4反转,驱动电机4带动旋转架3旋转,口红托2随着旋转架3同步反转,并通过导向孔31和升降槽61的向下降落,从而实现了口红托2的稳定的升降,进一步的提升了电动口红使用的稳定性。
37.如图5所示,导向轴21设有两个,两个导向轴21沿口红托2的中心线对称分布。
38.如图2和图4所示,旋转架3包括连接部32和呈筒状的导向部33,驱动电机4带动连接部32转动,导向孔31设有两个,导向孔31设置在导向部33上,导向孔31两端的侧壁上向外延伸形成限位口311,同一导向孔31的两个限位口311分别位于导向孔31的两侧,限位口311的口壁和导向孔31的槽壁之间凸起形成限位部34。
39.如图5所示,口红托2下端凸起形成导向筒22,连接部32上开设有呈环形的让位槽321,导向筒22能嵌入让位槽321内,导向筒22的端部具有倒角23。
40.如图2和图3所示,导向管6上端设有呈环形的限位挡肩62,导向部33部分位于限位挡肩62的正下方,导向管6的内侧壁上凸起形成若干导向条63,导向条63呈环形,导向部33外侧壁上凸起形成与导向条63一一对应设置的限位条331,导向条63位于相应的限位条331
的下方。
41.如图2所示,本电动口红还包括口红盖7,口红盖7的内侧壁上开设有限位槽71,限位槽71内设置有磁环11,所述底座1外侧壁上套设有环形铁圈111,所述磁环11能吸附在环形铁圈111上实现口红盖7与底座的配合连接。
42.如图2和图4所示,驱动电机4的电机轴上连接有呈方形的驱动块41,连接部32上开设有旋转孔322,驱动块41嵌入旋转孔322内且驱动块41的侧壁与旋转孔322的孔壁相贴合。
43.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