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技术属于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设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
背景技术:2.为了能够在一定空间内停放更多飞机,将飞机机翼设计为折叠机翼,折叠机翼折叠后需要可靠的固定装置,将其保持在折叠状态。
3.当前飞机折叠机翼折叠后多被设计通过固定连接结构与飞机垂尾连接,使其保持在折叠状态,现有的技术方案存在以下缺陷:
4.1)载荷集中,不能够对载荷进行分散,可靠性低;
5.2)与飞机上管路及其线缆间存在干涉;
6.3)破坏飞机外形,严重影响飞机的气动外形。
7.鉴于上述技术缺陷的存在提出本技术。
8.需注意的是,以上背景技术内容的公开仅用于辅助理解本发明的发明构思及技术方案,其并不必然属于本专利申请的现有技术,在没有明确的证据表明上述内容在本技术的申请日已经公开的情况下,上述背景技术不应当用于评价本技术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技术实现要素:9.本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以克服或减轻已知存在的至少一方面的技术缺陷。
10.本技术的技术方案是:
11.一种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包括:
12.连接轴,一端连接至飞机垂尾前小梁的一侧,另一端在飞机折叠机翼折叠后,连接至飞机折叠机翼的锁机构,从而将飞机折叠机翼保持在折叠状态,实现对飞机折叠机翼的固定;
13.两个支撑板,相对设置,一端连接至飞机垂尾前小梁的另一侧,另一端连接至飞机垂尾前接头;
14.整流蒙皮,包覆在飞机垂尾前小梁、支撑板外侧,嵌入飞机垂尾蒙皮,其上具有穿孔,以供连接轴伸出。
15.根据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上述的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中,两个支撑板上分布有加强筋。
16.根据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上述的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中,还包括:
17.两个加强隔板,在整流蒙皮内侧相对设置,位于两个支撑板之间,一端连接至飞机垂尾前小梁背向连接轴的另一侧,另一端连接至飞机垂尾前接头。
18.根据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上述的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中,
两个加强隔板上设置有加强筋。
19.根据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上述的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中,两个支撑板、两个加强隔板以及整流蒙皮上具有线缆及管道过孔;
20.整流蒙皮上的线缆及管道穿孔位于两个支撑板之间。
21.根据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上述的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中,线缆及管道过孔呈v型。
22.根据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上述的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中,还包括:
23.多个槽型支腿,连接在连接轴朝向飞机垂尾前小梁的一端,根部连接在飞机垂尾前小梁背向两个支撑板的一侧;
24.整流蒙皮上对应各个槽型支腿间的部位具有线缆及管道穿孔。
25.根据本技术的至少一个实施例,上述的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中,还包括:
26.多个连接片,每个连接片与两个槽型支腿对应,与对应的两个槽型支腿连接,连接在飞机垂尾前小梁背向两个支撑板的一侧。
附图说明
27.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的示意图;
28.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29.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的又一部分结构示意图;
30.其中:
[0031]1‑
连接轴;2
‑
飞机垂尾前小梁;3
‑
支撑板;4
‑
飞机垂尾前接头;5
‑
整流蒙皮;6
‑
加强隔板;7
‑
槽型支腿;8
‑
连接片。
[0032]
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此外,附图用于示例性说明,其中描述位置关系的用语仅限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具体实施方式
[0033]
为使本技术的技术方案及其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技术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清楚、完整的详细描述,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是本技术的部分实施例,其仅用于解释本技术,而非对本技术的限定。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技术相关的部分,其他相关部分可参考通常设计,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技术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以得到新的实施例。
[0034]
此外,除非另有定义,本技术描述中所使用的技术术语或者科学术语应当为本技术所属领域内一般技术人员所理解的通常含义。本技术描述中所使用的“上”、“下”、“左”、“右”、“中心”、“竖直”、“水平”、“内”、“外”等表示方位的词语仅用以表示相对的方向或者位置关系,而非暗示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当被描述对
象的绝对位置发生改变后,其相对位置关系也可能发生相应的改变,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制。本技术描述中所使用的“第一”、“第二”、“第三”以及类似用语,仅用于描述目的,用以区分不同的组成部分,而不能够将其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本技术描述中所使用的“一个”、“一”或者“该”等类似词语,不应理解为对数量的绝对限制,而应理解为存在至少一个。本技术描述中所使用的“包括”或者“包含”等类似词语意指出现在该词前面的元件或者物件涵盖出现在该词后面列举的元件或者物件及其等同,而不排除其他元件或者物件。
[0035]
此外,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在本技术的描述中使用的“安装”、“相连”、“连接”等类似词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还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领域内技术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理解其在本技术中的具体含义。
[0036]
下面结合附图1至图3对本技术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0037]
一种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包括:
[0038]
连接轴1,一端连接至飞机垂尾前小梁2的一侧,另一端在飞机折叠机翼折叠后,连接至飞机折叠机翼的锁机构,从而将飞机折叠机翼保持在折叠状态,实现对飞机折叠机翼的固定;
[0039]
两个支撑板3,相对设置,一端连接至飞机垂尾前小梁2的另一侧,另一端连接至飞机垂尾前接头4;
[0040]
整流蒙皮5,包覆在飞机垂尾前小梁2、支撑板3外侧,嵌入飞机垂尾蒙皮,其上具有穿孔,以供连接轴1伸出。
[0041]
对于上述实施例公开的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领域内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其设计依靠连接轴1将折叠后的飞机折叠翼与飞机垂尾前小梁2固定,实现对飞机折叠机翼的固定,连接轴1承受的载荷传递至飞机垂尾前小梁2后,由两个支撑板3分散传递至飞机垂尾前接头4,避免飞机结构承受集中载荷,增强结构的可靠性。
[0042]
对于上述实施例公开的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领域内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其设计整流蒙皮5包覆在飞机垂尾前小梁2、支撑板3外侧,嵌入飞机垂尾蒙皮,以此能够保持飞机垂尾的气动外形,避免对飞机的气动性能产生较大影响。
[0043]
在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上述的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中,两个支撑板3上分布有加强筋。
[0044]
在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上述的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中,还包括:
[0045]
两个加强隔板6,在整流蒙皮5内侧相对设置,位于两个支撑板3之间,一端连接至飞机垂尾前小梁2背向连接轴1的另一侧,另一端连接至飞机垂尾前接头4,以能够进一步对飞机垂尾前小梁2上的载荷向飞机垂尾前接头4进行分散传递,增强结构的可靠性。
[0046]
在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上述的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中,两个加强隔板6上设置有加强筋。
[0047]
在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上述的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中,两个支撑板3、两个加强隔板6以及整流蒙皮5上具有线缆及管道过孔;
[0048]
整流蒙皮5上的线缆及管道穿孔位于两个支撑板3之间,以供飞机上线缆及管道通
过,避免与飞机上线缆及管道发生干涉。
[0049]
在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上述的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中,线缆及管道过孔呈v型,以便于载荷的分散传递,具有较强的承载能力。
[0050]
在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上述的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中,还包括:
[0051]
多个槽型支腿7,连接在连接轴1朝向飞机垂尾前小梁2的一端,根部连接在飞机垂尾前小梁2背向两个支撑板3的一侧;
[0052]
整流蒙皮5上对应各个槽型支腿7间的部位具有线缆及管道穿孔。
[0053]
对于上述实施例公开的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领域内技术人员还可以理解的是,其设计连接轴1、飞机垂尾前小梁2间通过多个槽型支腿7连接,槽型支腿7具有较大的惯性距,不易弯折,可承受较大的载荷,且质量较轻,此外,设计在整流蒙皮5上对应各个槽型支腿7间的部位开设线缆及管道穿孔,线缆及管道穿孔与各个槽型支腿7间的空间连通可为飞机上管路、线缆的通过提供空间,避免与飞机上管路、线缆间发生干涉。
[0054]
在一些可选的实施例中,上述的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中,还包括:
[0055]
多个连接片8,每个连接片8与两个槽型支腿7对应,与对应的两个槽型支腿8连接,连接在飞机垂尾前小梁2背向两个支撑板3的一侧。
[0056]
对于上述实施例公开的飞机折叠机翼及其垂尾固定连接结构,领域内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其设计两个槽型支腿7间通过一个连接片8连接,可增强槽型支腿5间的稳固性,此外,设计槽型支腿5、飞机垂尾前小梁2间通过连接片8连接,可增加与飞机垂尾前小梁2间的接触面积,减小局部应力,增强结构间连接的可靠性。
[0057]
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
[0058]
至此,已经结合附图所示的优选实施方式描述了本技术的技术方案,领域内技术人员应该理解的是,本技术的保护范围显然不局限于这些具体实施方式,在不偏离本技术的原理的前提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相关技术特征作出等同的更改或替换,这些更改或替换之后的技术方案都将落入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