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水利施工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水利施工用清淤装置。
背景技术:2.水利工程是用于控制和调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达到除害兴利目的而修建的工程,也称为水工程,水是人类生产和生活必不可少的宝贵资源,但其自然存在的状态并不完全符合人类的需要,只有修建水利工程,才能控制水流,防止洪涝灾害,并进行水量的调节和分配,以满足人民生活和生产对水资源的需要,水利工程需要修建坝、堤、溢洪道、水闸、进水口、渠道、渡漕、筏道、鱼道等不同类型的水工建筑物,以实现其目标,现代大型水利工程,很多具有综合开发治理的特点,故常称“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时常常需要挖掘河道等,河道中的淤泥处理是其中重要的一项工作。
3.现有的淤泥处理设备在使用时存在一定的不足,如淤泥在河道中结块成团,导致吸污泵无法对其进行抽取,容易堵塞管道,工作效率较低并且不能对淤泥进行有效的处理。
技术实现要素: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解决上述的不足,提供一种水利施工用清淤装置。
5.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水利施工用清淤装置,包括底座、打碎结构和抽取结构,所述底座的底部设置有万向轮,所述打碎结构包括安装架、连接板、电机和打碎组件,所述安装架包括设置在所述底座上的立板和设置在所述立板上的横板,所述连接板设置在所述横板上,所述电机设置在所述连接板上,所述电机的输出端穿过所述连接板并固定连接所述打碎组件,所述抽取结构包括抽泥管、吸污泵、出泥管和放置筒,所述抽泥管的一端连接所述吸污泵的进口,所述吸污泵通过承载板设置在所述立板上,所述出泥管的一端连接所述吸污泵的出口,所述底座上设置有放置槽,所述放置筒设置在所述放置槽内,所述出泥管的另一端与所述放置筒连通。
6.进一步的,所述打碎组件包括第一打碎轴、第二打碎轴和传动带,所述第一打碎轴固定连接所述电机的输出端,所述第二打碎轴的顶端转动设置在所述连接板上,所述传动带套设在所述第一打碎轴和所述第二打碎轴上。
7.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打碎轴与所述第二打碎轴上分别设置有第一打碎叶片和第二打碎叶片,所述第一打碎叶片和所述第二打碎叶片之间互不接触。
8.进一步的,所述第二打碎轴的顶端通过如下方式转动设置在所述连接板上:所述连接板上设置有轴承,所述第二打碎轴的顶端转动连接所述轴承。
9.进一步的,所述底座远离所述打碎结构的一侧设置有推动板,所述推动板上设置有推动把手。
10.进一步的,所述连接板通过如下方式设置在所述横板上:所述横板上设置有气缸,所述气缸的输出端穿过所述横板并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板。
11.进一步的,所述放置筒的底部设置有滤网,所述放置槽的槽底壁上设置有贯穿的
通孔。
12.进一步的,所述放置筒的外部设置有提动把手。
13.进一步的,所述放置筒的两侧分别设置有夹持结构,所述夹持结构包括定位板、夹持板和复位弹簧,所述定位板设置在所述底座上,所述夹持板设置在两侧的所述定位板之间,所述复位弹簧的两端分别设置在所述夹持板和所述定位板上。
14.进一步的,所述夹持板上设置有拉杆,所述拉杆的一端穿过所述定位板设置有杆头,所述杆头上设置有拉环。
15.对比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
16.1、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打碎结构,能够在对淤泥抽取之后进行打碎,从而避免淤泥结块成团使得抽泥管堵塞的情况发生,方便淤泥抽取的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并且能够保证对淤泥进行有效的抽取;
17.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夹持装置,能够对放置筒进行有效的夹持,且方便了在使用后,将放置筒取出,便于对抽取的淤泥进行转移,从而方便淤泥处理的进行,且便于对放置筒进行清洗。
附图说明
18.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19.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20.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主视部分剖视结构示意图。
21.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打碎结构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22.图4为图2中a部分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23.图5为图2中b部分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24.图中:1、底座;2、打碎结构;3、抽取结构;11、万向轮;21、安装架;22、连接板;23、电机;24、打碎组件;211、立板;212、横板;31、抽泥管;32、吸污泵;33、出泥管;34、放置筒;35、承载板;14、放置槽;241、第一打碎轴;242、第二打碎轴;243、传动带;244、第一打碎叶片;245、第二打碎叶片;246、轴承;12、推动板;13、推动把手;4、气缸;36、滤网;15、通孔;37、提动把手;5、夹持结构;51、定位板;52、夹持板;53、复位弹簧;54、拉杆;55、杆头;56、拉环。
具体实施方式
25.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技术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6.需要说明,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有涉及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
……
),则该方向性指示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27.另外,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有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则该“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全文中出现的“和/或”的含义,包括三个并列的方案,以“a和/或b”为例,包括a方案、或b方案、或a和b同时满足的方案。另外,“多个”指两个以上。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28.如图1-5所示,本实用新型水利施工用清淤装置,包括底座、打碎结构和抽取结构,所述底座的底部设置有万向轮,所述打碎结构包括安装架、连接板、电机和打碎组件,所述安装架包括设置在所述底座上的立板和设置在所述立板上的横板,所述连接板设置在所述横板上,所述电机设置在所述连接板上,所述电机的输出端穿过所述连接板并固定连接所述打碎组件,所述抽取结构包括抽泥管、吸污泵、出泥管和放置筒,所述抽泥管的一端连接所述吸污泵的进口,所述吸污泵通过承载板设置在所述立板上,所述出泥管的一端连接所述吸污泵的出口,所述底座上设置有放置槽,所述放置筒设置在所述放置槽内,所述出泥管的另一端与所述放置筒连通。
29.在一实施例中,所述打碎组件包括第一打碎轴、第二打碎轴和传动带,所述第一打碎轴固定连接所述电机的输出端,所述第二打碎轴的顶端转动设置在所述连接板上,所述传动带套设在所述第一打碎轴和所述第二打碎轴上。这样设计,通过设置第一打碎轴和第二打碎轴,能够实现对淤泥的打碎,并且设置传动带,方便第一打碎轴和第二打碎轴同时运动。
30.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打碎轴与所述第二打碎轴上分别设置有第一打碎叶片和第二打碎叶片,所述第一打碎叶片和所述第二打碎叶片之间互不接触。这样设计,通过第一打碎叶片和第二打碎叶片的设置,能够提高打碎的效果。
31.在一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打碎轴的顶端通过如下方式转动设置在所述连接板上:所述连接板上设置有轴承,所述第二打碎轴的顶端转动连接所述轴承。这样设计,方便第二打碎轴的转动。
32.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底座远离所述打碎结构的一侧设置有推动板,所述推动板上设置有推动把手。这样设计,便于对底座的位置进行推动,方便对整体设备进行移动。
33.在一实施例中,所述连接板通过如下方式设置在所述横板上:所述横板上设置有气缸,所述气缸的输出端穿过所述横板并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板。这样设计,便于通过气缸对连接板的高度进行调节,即实现对第一打碎轴和第二打碎轴的高度进行调节。
34.在一实施例中,所述放置筒的底部设置有滤网,所述放置槽的槽底壁上设置有贯穿的通孔。这样设计,能够使得淤泥中的水滤除通过通孔落至底座的下方。
35.在一实施例中,所述放置筒的外部设置有提动把手。这样设计,便于对放置筒进行提动。
36.在一实施例中,所述放置筒的两侧分别设置有夹持结构,所述夹持结构包括定位板、夹持板和复位弹簧,所述定位板设置在所述底座上,所述夹持板设置在两侧的所述定位板之间,所述复位弹簧的两端分别设置在所述夹持板和所述定位板上。这样设计,能够在使
用过程中对放置筒的位置进行限位,避免放置筒的位置发生偏移导致倾倒,保证放置筒的正常使用。
37.在一实施例中,所述夹持板上设置有拉杆,所述拉杆的一端穿过所述定位板设置有杆头,所述杆头上设置有拉环。这样设计,便于对夹持板向外拉动,从而方便放置筒的放置和取出。
38.优选的,所述立板上设置有用于对所述抽泥管进行限位的限位板。
39.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水利施工用清淤装置,使用时将整体设备推入河道内,通过开启电机带动第一打碎轴转动,在传动带的作用下,第二打碎轴转动,从而实现对待抽取的淤泥的打碎效果,通过开启气缸,对第一打碎轴和第二打碎轴的高度进行调节,通过开启吸污泵,抽取淤泥将其送至放置筒内,在滤网的作用下,淤泥中的水落至放置槽内并在通孔的作用下落至河道,当放置筒内的淤泥放满后,解除出泥管与放置筒的连通,之后向外拉伸拉杆,解除夹持板对放置筒的夹持,通过提动把手将放置筒取出,之后对淤泥进行处理,对放置筒清洗后再次放置在放置槽内,将出泥管与放置筒连通后再次抽取淤泥。
40.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