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发明涉及农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天然植物源农药。
背景技术:2.农药是农业生产中的重要农资,其有效的杀灭了农作物生长过程中的各种病、虫害,保证了农作物生长和产量。目前的农药多是为化学农药,而化学农药的不合理的使用,会造成大量的有毒物质进入了土壤、水体和大气中,造成环境污染,并且有些化学农药在使用后,无法进行降解,会残留至农作物和蔬菜、瓜果等中,此不仅造成其农药残留量超标,将此产品品质,并且食用残留有化学农药的产品可能会导致人、畜的急性中毒,长期食用会导致各疾病及医难杂症的发病率的上升,严重者会诱发癌症,甚至会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因此,开发出低毒、无残留、绿色环保的农药是非常有必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3.因此,基于以上背景,本发明提供高效、低毒、低残留、无残留的环保型的天然植物源农药。
4.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为:
5.天然植物源农药,其由大戟、葫蔓藤、牛参、震龙根、烟草、九丛根、葱苒、山苞米、川乌、棟枣子、番木鳖制成。
6.进一步地,其由以下重量份的原料制成:
7.大戟1份、葫蔓藤1份、牛参1份、震龙根1份、烟草1份、九丛根1份、葱苒1份、山苞米1份、川乌1份、棟枣子1份、番木鳖1份。
8.进一步地,其可制成可湿性粉剂或液体乳油制剂。其中,液体乳化油制剂是浓缩乳化的产品,经过浓缩乳化后的药渣粉碎后可与肥料同施,可增加作物肥力,能更好的梳理土壤中的有机质,为作物提供所需要的营养。
9.进一步地,其可采用叶面喷施,也可灌根使用,也可拌种使用。
10.本发明的天然植物源农药采用中医中的君臣佐使的理论,采用天然中草药进行合理的配伍,各组分协同作用,即有强力的破坏害虫的消化系统和代谢功能,又有破坏害虫的迷走神经和抑制呼吸系统的相互作用,可以杀死全部的软体咀食害虫和刺吸害虫。
11.采取上述技术方案,具有的有益效果如下:
12.①
本发明采用天然中草药制成,其原料来源广泛,无需复杂的设备,即可制备,成本低;且药力大,药效稳定,药效时间久(不低于14天),容易降解,不污染环境,无异味,无残留,无公害;
13.其有效成分被农作物吸收后,通过光合作用,经过代谢过程逐步转化、分解、既不在农作物体内储存,又不随食物链的传递和富集,无残留,绿色,安全,环保。
14.②
本发明的杀虫效果显著,长期使用,对各种害虫也不会产生抗药性,经试验其稀释1000倍后,对菜蚜虫的害虫死亡率为87.6%以上,对柑橘全爪螨虫的害虫死亡率为
93.1%以上。
15.③
本发明的农药具有广谱的抗虫性,其不仅对菜蚜虫、柑橘全爪螨虫具有高效的杀虫作用,其对菜青虫、桃水食心虫、玉米钻心虫、韭蛆、地蚕、地老虎、白蜘蛛等害虫均有较强的杀虫效果。
16.④
本发明的农药对蔬菜的枯萎病、霜、灰霉病、早、晚疫病、炭疽病及其他病毒引起的植物病害具有一定的防治效果,例如辣椒病毒病、香梨火疫病。
17.⑤
本发明的农药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其可有效的应用于粮食、棉花、茶叶、烟叶、水果、蔬菜、花卉等作物的病虫害的防治。
18.⑥
本发明的农药保质期长,其保质期不低于5年,远超过常规化学农药保质期的3年。
具体实施方式
19.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20.实施例1:天然植物源农药,其由大戟1份、葫蔓藤1份、牛参1份、震龙根1份、烟草1份、九丛根1份、葱苒1份、山苞米1份、川乌1份、棟枣子1份、番木鳖1份制成。
21.本实施例采用常规的方法将其制成可湿性粉剂,具体的制备方法为:将各原料按量进行混合,然后将粉碎成粉状即可,其采用袋进行分装。
22.本实施例中的可湿性粉剂农药,为棕黄色松散粉末,经鉴定碱含量为≥0.2%,水分含量≤1%,湿润时间≤1分钟,稀释度为100%通过600目标筛选,用水稀释后,略有沉淀,没有漂浮物,ph值为5.5-6.5,是微酸性,长期使用,能优化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改善土壤的质量,提高粮、棉、油、茶、烟、果、蔬菜等农产品的品质,增加经济效益。
23.本实施例的具体使用方法为采用加水稀释后对作物进行叶面喷施或灌根使用,其稀释的参考比例为1(农药):300(水)。
24.实施例2:天然植物源农药,其由大戟1份、葫蔓藤1份、牛参1份、震龙根1份、烟草1份、九丛根1份、葱苒1份、山苞米1份、川乌1份、棟枣子1份、番木鳖1份制成。
25.本实施例为采用常规的方法加工成液体乳油制剂,采用瓶子进行分装,其呈现出棕褐色液体,经鉴定碱含量≥0.2%,久置略有少量的沉淀,但不影响使用效果,密度1.05-1.12。
26.实施例3:可湿性粉剂农药防治油菜蚜虫田间药效试验
27.本实施例试验由湖北农药制剂研究中心承担进行。
28.1、试验对象
29.蚜虫brevicoryne brassicae(linnaeus)
30.油菜鄂油菜1号
31.2、环境条件
32.试验地点为湖北
·
武汉华中农业大学教学基地,该试验田地势平坦,土壤肥力中上等,土质为粘土,ph:7.0。田间管理水平一致,试验期间未进行施肥、排灌等农事操作。
33.3、试验药剂
34.实施例1的可湿性粉剂农药、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湖北沙隆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35.表1为供试药剂试验设计
36.表1:
37.处理编号药剂制剂稀释倍数(清水)a可湿性粉剂农药1000b可湿性粉剂农药800c可湿性粉剂农药500d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1000ck(对照)清水 38.4、试验小区安排见表2
39.小区面积:20m3,重复次数:4次重复。2:
[0040][0041]
5、施药方法
[0042]
首先喷施清水对照小区,再喷试验药剂小区,并按低剂量小区、中间剂量小区和高剂量小区依次喷施,然后喷施对照药剂小区,喷施不同药剂时先以清水洗净药械后再换加药剂,喷施时喷头朝油菜叶片的正、背面喷施。
[0043]
施药器械:matabi super green-16喷雾器喷雾;喷液量:900l/ha。
[0044]
6、施药时间和次数
[0045]
本试验选取油菜蚜虫发生的油菜且处于防治适期时施药一次(每处理总蚜量超过500头),于初始试验的上午施药一次(第一天)。
[0046]
试验实施后至药效调查时未使用其它药剂在试验区内防治其它病虫害。
[0047]
第一天施药后的第二天(即药后1d)、第四天(即药后3d)、第8天(即药后7d)各调查一次并记录活蚜虫数。
[0048]
调查方法为:药前调查基数,每小区5点取样,每点2株,调查全株活虫数。每处理总蚜量不低于500头。药后1d、3d、7d各调查一次记录活蚜虫数,并计算虫口减退率以及防治效果。
[0049]
7、试验结果见表3。
[0050]
药效计算方法:根据《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一)gb/t17980.15-2000杀虫剂防治油菜蚜虫的有关公式计算防效。
[0051]
经观察,试验药剂所用的三个稀释浓度与空白对照区相比,未发现对作物产生药害和其它不良影响。
[0052]
表3:
[0053][0054]
本试验结果表明:本发明的可湿性粉剂农药对油菜蚜虫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药后7d的防效最好达到高峰,为86.28%~91.69%,试验药剂对试验作物无负面影响,安全性高等特点,是防治油菜蚜虫的理想药剂之一,且持效期长。
[0055]
实施例4:本发明可湿性粉剂农药室内生物活性测定
[0056]
本实施例采用实施例1的可湿性粉剂农药对油菜蚜虫的生物活性进行测定,其由湖北农药制剂研究中心承担进行。
[0057]
1、试验对象
[0058]
油菜蚜虫:从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农业大学教学实习基地采集。
[0059]
2、试验药剂
[0060]
实施例1的可湿性粉剂农药、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提供)
[0061]
3、药剂配制见表4
[0062]
表4:
[0063]
药剂制剂稀释倍数(清水)可湿性粉剂农药500可湿性粉剂农药800可湿性粉剂农药1000可湿性粉剂农药1500可湿性粉剂农药2000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1000
[0064]
每浓度为1处理,每处理30头,4次重复,以清水处理为对照。
[0065]
4、测定方法
[0066]
用解剖针和毛笔剔除油菜叶片上较小的个体和有翅成蚜.使每片叶上存留30头生长发育一致的无翅蚜,把剔好蚜虫的叶片浸入药液中,停留5s,取出,把叶片上多余药液用滤纸吸干,放入培养皿中,在室温26℃
±
l,光照16:8的培养室中继续培养。48h调查。调查时用毛笔轻触虫体不动视为死亡。计算死亡率。
[0067]
5、测定结果见表5和表6
[0068]
根据各处理的总虫数和死虫数计算死亡率,以空白对照死亡率按abbott公式计算校正死亡率,用dps软件求出供试药样的毒力回归线及lc50。
[0069]
表5:生物活性测定结果(叶片浸渍法)
[0070][0071][0072]
实施例5:可湿性粉剂农药田间药效试验
[0073]
本实施例试验由湖北农药制剂研究中心承担进行,其于实施例3的田间药效试验的第二年进行。
[0074]
1、试验对象
[0075]
蚜虫brevicoryne brassicae(linnaeus)
[0076]
油菜鄂油菜1号
[0077]
2、环境条件
[0078]
试验地点为湖北
·
武汉华中农业大学教学基地,该试验田地势平坦,土壤肥力中上等,土质为粘土,ph:7.0。田间管理水平一致,试验期间未进行施肥、排灌等农事操作。
[0079]
3、试验药剂
[0080]
实施例1的可湿性粉剂农药、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湖北沙隆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0081]
本实施例的供试药剂试验设计与实施例3的表1一致。
[0082]
4、试验小区安排参考实施例1的表2
[0083]
小区面积:20m3,重复次数:4次重复。
[0084]
5、施药方法
[0085]
首先喷施清水对照小区,再喷试验药剂小区,并按低剂量小区、中间剂量小区和高剂量小区依次喷施,然后喷施对照药剂小区,喷施不同药剂时先以清水洗净药械后再换加药剂,喷施时喷头朝油菜叶片的正、背面喷施。
[0086]
施药器械:matabi super green-16喷雾器喷雾;喷液量:900l/ha。
[0087]
6、施药时间和次数
[0088]
本试验选取油菜蚜虫发生的油菜且处于防治适期时施药一次(每处理总蚜量超过500头),于初始试验的上午施药一次(第一天)。
[0089]
试验实施后至药效调查时未使用其它药剂在试验区内防治其它病虫害。
[0090]
第一天施药后的第二天(即药后1d)、第四天(即药后3d)、第8天(即药后7d)各调查一次并记录活蚜虫数。
[0091]
调查方法为:药前调查基数,每小区5点取样,每点2株,调查全株活虫数。每处理总蚜量不低于500头。药后1d、3d、7d各调查一次记录活蚜虫数,并计算虫口减退率以及防治效果。
[0092]
7、试验结果见表6。
[0093]
药效计算方法:根据《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一)gb/t17980.15-2000杀虫剂防治油菜蚜虫的有关公式计算防效。
[0094]
经观察,试验药剂所用的三个稀释浓度与空白对照区相比,未发现对作物产生药害和其它不良影响。
[0095]
表6:
[0096][0097]
本试验结果再次表明了本发明的可湿性粉剂农药对油菜蚜虫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药后7d的防效最好达到高峰,为86.28%~91.69%,其中采用500倍清水进行稀释,防效效果最好;并给试验药剂对试验作物无负面影响,安全性高等特点,根据实施例3和本实施例,本发明对油菜蚜虫的优选使用稀释倍数为500-800。
[0098]
实施例6:辣椒病毒病的防治
[0099]
采用实施例1的可湿性粉剂农药对位于焉耆县四十里城子镇的张先生的40亩辣椒地进行治疗,此辣椒地中的辣椒确定患有辣椒病毒病,辣椒出现发黄、发死的现象,对辣椒地中的一部分患病辣椒采用实施例1的湿性粉剂农药采用灌根的方式进行施治:每亩采用150g粉剂加300倍的水进行稀释,然后连续进行灌根10天;对辣椒地中的一部分患病辣椒不采取任何治疗;10天后,肉眼可见经过采用本发明的农药进行灌根处理的辣椒恢复生机,长势良好;而未处理的,则发黄、发死现象加重。
[0100]
以上对本发明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实施例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发明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