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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雾化器控制方法、信息处理方法及指纹电子雾化器与流程

时间:2022-02-17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电子雾化器控制方法、信息处理方法及指纹电子雾化器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电子雾化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子雾化器控制方法、信息处理方法及指纹电子雾化器。


背景技术:

2.电子雾化器俗称电子烟,是为了帮助成年人戒烟的一种健康电子烟的前称。电子烟与传统香烟最大的区别就是不经过燃烧,没有焦油、一氧化碳、亚硝酸等有毒物质,同时也不会有对周围人群影响非常大的二手烟。
3.现有的电子雾化器基本上都是由烟杆和烟弹二大部分组成。烟弹可做成各种口味,香气十足。由于未成年人会对电子雾化器产生好奇心,所以可能会拿自己亲人的电子雾化器去偷偷的使用和感受,一旦上瘾很可能会去长期使用,这对于未成年的身心健康会产生不利影响。


技术实现要素:

4.为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雾化器控制方法、信息处理方法及指纹电子雾化器,以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未成年人偷偷使用电子雾化器吸烟对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的问题。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6.第一方面,一种电子雾化器控制方法,包括:
7.建立与手机app之间的蓝牙连接;
8.识别用户按压形成的指纹信息,并将其传输到所述手机app;
9.接收手机app返回的指纹验证判断结果;
10.若所述指纹验证判断结果是当前指纹信息与所述手机app保存的指纹信息匹配,则通电;
11.若所述指纹验证判断结果是当前指纹信息与所述手机app保存的指纹信息不匹配,则不通电。
12.进一步的,所述电子雾化器停止使用时自动断开,再次使用时需重新验证指纹。
13.进一步的,所述电子雾化器超过3分钟不工作则判断停止使用。
14.进一步的,所述电子雾化器停止使用包括更换烟弹和未吸烟时。
15.第二方面,一种电子雾化器信息处理方法,包括:
16.建立与电子雾化器之间的蓝牙连接;
17.接收所述电子雾化器传输的指纹信息;
18.验证所述指纹信息是否与预先存储的指纹信息匹配;
19.若所述指纹信息与预先存储的指纹信息匹配,则控制所述电子雾化器通电;
20.若所述指纹信息与预先存储的指纹信息不匹配,则控制所述电子雾化器不通电。
21.进一步的,所述预先存储的指纹信息是首次使用所述电子雾化器时录入的指纹或
后续增加的指纹信息。
22.第三方面,一种指纹电子雾化器,包括烟杆和电路板,所述电路板安装于所述烟杆内,还包括指纹传感器和电池,所述电路板上设有充电管理模块、控制器和蓝牙连接器,所述指纹传感器安装在所述烟杆上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所述充电管理模块和所述蓝牙连接器也分别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所述电池与所述充电管理模块电连接;
23.所述蓝牙连接器,用于建立与手机app之间的蓝牙连接;
24.所述指纹传感器,用于识别用户按压形成的指纹信息,并将其传输到所述手机app;
25.所述控制器,用于接收手机app返回的指纹验证判断结果,并根据返回的验证结果控制所述电池通过所述充电管理模块给电子雾化器通断电。
26.进一步的,还包括咪头和烟弹接口,所述咪头和所述烟弹接口分别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所述咪头和所述烟弹接口通过所述控制器导通使得整个电子雾化器工作。
27.进一步的,还包括led显示灯,所述led显示灯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用于显示电子雾化器的工作状态、电量或指纹验证情况。
28.进一步的,还包括震动马达,所述震动马达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用于指纹验证时产生震动。
29.本发明至少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子雾化器控制方法、信息处理方法及指纹电子雾化器,建立与手机app之间的蓝牙连接;识别用户按压形成的指纹信息,并将其传输到手机app;接收手机app返回的指纹验证判断结果;若指纹验证判断结果是当前指纹信息与手机app保存的指纹信息匹配,则通电;若指纹验证判断结果是当前指纹信息与手机app保存的指纹信息不匹配,则不通电。本发明通过将手机app与电子雾化器建立信息连接,并在电子雾化器首次使用时就录入用户指纹信息,每次使用时都需要进行指纹验证,可有效的防止青少年吸烟,使得电子雾化器除认证的用户外其他人都无法使用。
附图说明
3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现有技术以及本发明,下面将对现有技术以及本发明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示例性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引申获得其它的附图。
31.本说明书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发明可实施的限定条件,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发明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发明所揭示的技术内容能涵盖的范围内。
32.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电子雾化器控制方法流程图;
33.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电子雾化器信息处理方法流程图;
34.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指纹电子雾化器结构框图;
35.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带有指纹传感器的烟杆结构示意图。
36.附图标记说明:
[0037]1‑
控制器;2

充电管理模块;3

咪头;4

震动马达;5

指纹传感器;6

蓝牙连接器;
7

led显示灯;8

烟弹接口;9

电池。
具体实施方式
[0038]
为了使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技术,并不用于限定本技术。
[0039]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本发明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等(如果存在)旨在区别指代的对象。对于具有时序流程的方案,这种术语表述方式不必理解为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对于装置结构的方案,这种术语表述方式也不存在对重要程度、位置关系的区分等。
[0040]
此外,术语“包括”、“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括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已明确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还可包含虽然并未明确列出的但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或者基于本发明构思进一步的优化方案所增加的步骤或单元。
[0041]
请参阅图1,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雾化器控制方法,包括:
[0042]
s1:建立与用户手机app之间的信息连接;
[0043]
具体的,用户在第一次使用电子雾化器将烟杆和烟弹连接时,在手机app中设置与电子雾化器的蓝牙连接。
[0044]
s2:识别用户按压形成的指纹信息,并将其传输到所述手机app;
[0045]
具体的,为了防止未成年人偷偷使用电子雾化器进行吸烟或者防止与别人的电子雾化器混淆,在使用时需要进行指纹验证;而且重新装入或更换烟弹时也需要进行指纹验证。
[0046]
s3:接收手机app返回的指纹验证判断结果;
[0047]
s4:若所述指纹验证判断结果是当前指纹信息与所述手机app保存的指纹信息匹配,则通电;
[0048]
s5:若所述指纹验证判断结果是当前指纹信息与所述手机app保存的指纹信息不匹配,则不通电。
[0049]
具体的,电子雾化器超过3分钟不工作则自动判断停止使用,停止使用的情况包括更换烟弹和不吸烟。
[0050]
请参阅图2,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雾化器信息处理方法,包括:
[0051]
s1:建立与电子雾化器之间的蓝牙连接;
[0052]
s2:接收所述电子雾化器传输的指纹信息;
[0053]
s3:验证所述指纹信息是否与预先存储的指纹信息匹配;
[0054]
具体的,预先存储的指纹信息是用户首次使用电子雾化器时录入的指纹,用户可以在录入指纹的同时在手机app中录入个人身份信息。
[0055]
s4:若所述指纹信息与预先存储的指纹信息匹配,则控制所述电子雾化器通电;
[0056]
s5:若所述指纹信息与预先存储的指纹信息不匹配,则控制所述电子雾化器不通电。
[0057]
具体的,手机app能自动统计用户的吸烟习惯,例如口味、频率和抽烟时间等,用户可以随时查看自己的吸烟习惯,做好自我监督,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吸烟习惯来进一步判断未成年人有没有在偷偷的吸烟。
[0058]
具体的,用户可以在人多的公共场合通过手机app自动定位自己使用的电子雾化器的位置,防止自己的电子雾化器与别人的电子雾化器混淆。
[0059]
请参阅图3和图4,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提供一种指纹电子雾化器,包括充电管理模块2、电池9、控制器1、指纹传感器5和蓝牙连接器6,充电管理模块2、指纹传感器5和蓝牙连接器6分别与控制器1电连接,电池9与充电管理模块2电连接;蓝牙连接器6,用于建立与用户手机app之间的信息连接,并将用户指纹信息传输到手机app;指纹传感器5用于录入用户指纹;控制器1用于接收手机app返回的验证结果并根据返回的结果控制电池9通过充电管理模块2给电子雾化器通断电。
[0060]
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的电子雾化器控制装置还包括咪头3、烟弹接口8、震动马达4和led显示灯7,咪头3、烟弹接口8、震动马达4和led显示灯7分别与控制器1电连接,咪头3和烟弹接口8通过控制器1导通使得整个电子雾化器工作;震动马达4与控制器1电连接用于指纹验证时产生震动或语音提示,led显示灯7与控制器1电连接用于显示电子雾化器的工作状态、电量以及指纹验证情况等。本发明提供的指纹电子雾化器,除录入指纹信息的人使用外,别人都无法使用。而未成年人无法录入指纹信息,可有效的控制未成年人偷偷吸电子烟。
[0061]
以上几个具体的实施例可以相互结合,对于相同或相似的概念或过程可能在某些实施例不再赘述。
[0062]
以上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这些未明确写出的实施例,也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0063]
上文中通过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了较为具体和详细的描述。应当指出的是,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显然还可以对这些具体实施例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因此,本技术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