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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化组件及雾化器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20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雾化组件及雾化器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雾化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雾化组件及雾化器。


背景技术:

2.现有的用于将液态基质加热雾化吸食的产品,例如电子烟,其发热组件的固定比较困难。此外,发热组件的雾化面通常是横向设置,与气流方向垂直,容易导致雾化不够充分。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改进的雾化组件及具有该雾化组件的雾化器。
4.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构造一种雾化组件,包括框体组件以及嵌置于所述框体组件的发热组件,所述框体组件包括第一框体,所述发热组件包括至少部分埋设于所述第一框体横向一侧的导液体以及设置于所述导液体的发热体,所述导液体具有用于从外界吸取液态基质的吸液面以及与所述发热体接触的雾化面。
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导液体包括嵌置于所述框体组件中的导液主体以及由所述导液主体的底部向下伸出的用于回收冷凝液的至少一个延伸部。
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发热组件还包括分别与所述发热体的两端连接的两电极引脚,所述两电极引脚由所述发热体的底部伸出并与所述发热体垂直。
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发热体与所述框体组件的底面垂直,或者所述发热体与所述框体组件的底面成60

90度夹角。
8.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导液体采用棉、麻、多孔陶瓷、纤维绳中的至少一种制成。
9.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发热体呈片状并设置于所述导液体背离所述第一框体的一侧。
10.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框体组件上形成有将所述吸液面与外界相连通的至少一个进液通道以及将所述雾化面与外界相连通的至少一个雾化通道。
11.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框体组件还包括与所述第一框体相配合的第二框体,所述第一框体、所述第二框体分别位于所述发热组件的横向两侧。
12.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发热体通过焊接、注塑或粘接的方式固定于所述第二框体上。
13.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框体和所述第二框体卡扣连接。
14.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雾化器,包括内部形成有储液腔的壳体以及设置于所述壳体中的如上述任一项所述的雾化组件,所述储液腔与所述吸液面导液连通。
15.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雾化器还包括配合于所述壳体底部的底座,所述雾化组件设置于所述底座上。
16.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底座上设置有两个电极柱,所述两个电极柱分别与所述发
热体的正负极电性连接。
17.在一些实施例中,所述雾化器还包括设置于所述壳体中并套设于所述发热组件上方的密封件。
18.实施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有益效果:该雾化组件的结构简单,成本低廉;发热组件埋设于第一框体的横向一侧,该结构配置利于将发热组件的雾化面竖向设置,使得流经雾化面的气流方向与雾化面平行或大致平行,从而可使雾化效果更充分。
附图说明
19.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附图中:
20.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些实施例中雾化器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21.图2是图1所示雾化器的a

a剖面结构示意图;
22.图3是图1所示雾化器的b

b剖面结构示意图;
23.图4是图1所示雾化器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24.图5是图1中雾化组件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25.图6是图5所示雾化组件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6.为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现对照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27.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一些实施例中的雾化器,该雾化器可以与电源装置(未图示)一道形成大致呈扁平状的电子雾化装置,用于烟液、药液等液态基质的加热雾化。其中,雾化器用于收容液态基质、加热雾化该液态基质以及输送雾气,电源装置用于给雾化器供电以及控制整个电子雾化装置的开启或关闭等操作。可以理解地,该电子雾化装置并不局限于呈扁平状,其也可以呈圆柱状、椭圆柱、长方体状等其他形状。
28.如图2

6所示,该雾化器可包括内部形成有储液腔10和出气通道110的壳体1、配合于壳体1底部开口处的底座2、设置于壳体1中的雾化组件3以及设置于壳体1中并套设于雾化组件3上方的密封套4。雾化组件3设置于底座2上,包括框体组件31以及嵌置于框体组件31的发热组件32。
29.壳体1大致可呈扁平状,壳体1的顶壁沿纵向一体向下延伸形成有一通气管11,通气管11的外壁面和壳体1的内壁面之间界定出用于存储液体基质的储液腔10,通气管11的内壁面界定出用于导出雾气的出气通道110。在其他实施例中,通气管11、壳体1也可分别单独制造后组装在一起。
30.底座2在一些实施例中可采用塑胶材料制成,其可包括板状的基座21以及由基座21的周缘向上延伸的嵌入部22。嵌入部22呈环状并紧密地嵌置于壳体1的下端开口处。基座21上沿纵向形成有与外界相连通的至少一个进气孔210。基座21的顶面下凹形成有承接槽211,承接槽211位于发热组件32的下方,可用于承接长期雾化过程中产生的冷凝液。基座21上沿纵向设置有两个电极柱24,用于与发热组件32电性连接。该两个电极柱24可沿基座21的长度方向排布。
31.发热组件32包括导液体321、设置于导液体321的发热体322以及分别与发热体322
的两端连接的两电极引脚323。导液体321可采用棉、麻、多孔陶瓷、纤维绳中的一种或几种制成。导液体321具有吸液面3211和雾化面3212。吸液面3211与储液腔10导液连通,用于从储液腔10吸取液态基质。发热体322设置于雾化面3212并与雾化面3212紧密接触,以将导液体321吸收的液态基质加热雾化。
32.导液体321在本实施例中大致呈t型板状,其可包括方形板状的导液主体3213以及由导液主体3213的底部向下伸出的延伸部3213。导液主体3213的顶面形成吸液面3211,导液主体3213的横向一侧面形成雾化面3212。雾化面3212竖向设置并与吸液面3211垂直。流经雾化面3212的气流方向与雾化面3212平行或大致平行,可使雾化效果更充分,气流更通畅,用户体验口感佳。延伸部3213可伸入到承接槽211中,承接槽211内承接的冷凝液可通过延伸部3213流向导液主体3213二次雾化。可以理解地,延伸部3213、承接槽211的形状和个数不受限制。
33.发热体322可以为金属片状发热体,其可与框体组件31的底面垂直。在其他实施例中,发热体322也可与框体组件31的底面成60

90度夹角。两电极引脚323可分别由发热体322的底部两端折弯伸出并与发热体322垂直,方便与两个电极柱24分别接触导通。
34.框体组件31可采用塑胶材料制成,其可包括第一框体311以及与第一框体311相配合的第二框体312。第一框体311、第二框体312分别位于发热组件32的横向两侧。导液体321至少部分埋设于第一框体311的一侧,发热体322可通过焊接、注塑或粘接等方式固定于第二框体312上。
35.框体组件31上形成有将吸液面3211与储液腔10相连通的至少一个进液通道3110以及将雾化面3212与进气孔210相连通的至少一个雾化通道3120。具体地,在本实施例中,第一框体311包括竖向设置的主体部3111以及一体结合于主体部3111的顶部且横向设置的顶壁3112。顶壁3112盖设于导液体321以及第二框体312上,形成框体组件31的顶壁。进液通道3110有两个并沿纵向设置于顶壁3112上,该两个进液通道3110可设置于顶壁3112长度方向的两侧。可以理解地,在其他实施例中,框体组件31的顶壁也可形成于第二框体312上,或者由第一框体311和第二框体312共同形成。进液通道3110也可形成于框体组件31的侧面,例如第一框体311背离发热体322的一侧面或者框体组件31的左右两侧面。
36.第二框体312可包括竖向设置的本体部3122以及分别由本体部3122的左右两侧朝向第一框体311伸出的两个卡臂3122。雾化通道3120沿横向贯穿本体部3122,与发热体322正对。卡臂3122的横截面大致呈l型,两个卡臂3122分别扣合于第一框体311的左右两侧外,从而将第一框体311、第二框体312相互卡扣固定。在其他实施例中,卡臂3122也可设置于第一框体311上。此外,卡臂3122的形状和数量不受限制。
37.在另一些实施例中,框体组件31也可仅设置有第一框体311,发热组件32紧贴固定于第一框体311的一侧,从而可将第二框体312省略,进一步简化结构。
38.密封套4在一些实施例中可采用硅胶等柔性材料制成,其可包括位于下部的下密封部41以及位于上部的上密封部42。下密封部41套设于底座2和雾化组件3的上方,下密封部41上形成有将储液腔10与进液通道3110连通的进液孔410。在本实施例中,进液孔410有两个并分别与两个进液通道3110对应连通。下密封部41密封地嵌置于壳体1中,下密封部41的外圈可凸出形成至少一圈环形凸起411,环形凸起411与壳体1的内壁面过盈配合,利于提高密封的有效性和可靠度。上密封部42由下密封部41的顶面一体向上延伸形成。上密封部
42上沿纵向形成有通孔420,通气管11的下端可紧密地嵌置于通孔420中并与通孔420相连通。
39.由此,进气孔210、雾化通道3120、通孔420、出气通道110从下往上依次连通形成一个完整的雾气输送通道。
40.在一些实施例中,该雾化器还可包括套设于壳体1和底座2外的固定件5。固定件5可采用金属材料冲压拉伸形成,起固定和装饰作用,还可减少热胀冷缩对装配结构的影响。固定件5可与壳体1之间卡扣连接。具体地,壳体1的底部外壁面向外凸出形成有至少一个(本实施例中为四个)卡台12,固定件5对应该至少一个卡台12形成有至少一个(本实施例中为四个)卡槽51。卡台12与卡槽51相扣合,而将固定件5和壳体1扣合固定。可以理解地,在另一些实施例中,也可不设置有固定件5,直接由底座2和壳体1通过紧密配合或卡扣配合等配合结构固定。
41.可以理解地,上述各技术特征可以任意组合使用而不受限制。
42.以上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可以对上述技术特点进行自由组合,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凡跟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范围所做的等同变换与修饰,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涵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