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医用骨科辅助牵引装置。
背景技术:2.对于腿部骨骼受伤的患者,手术之后往往需要经历较长时间来进行恢复,恢复过程中,由于骨折后局部组织充血水肿,静脉回流障碍,所以需要抬高患肢,以减轻水肿,缓解疼痛,这就需要对患者的腿部进行牵引,牵引是利用外界的牵引力和对抗牵引力的作用,对肢体或躯干进行牵拉,以达到治疗和辅助治疗的目的。
3.现有的牵引支架结构较为固定,在使用时医生一般直接将患者的腿部放置到支撑架上进行诊断治疗,但在治疗过程中需要对患者的肢体进行移动观察时,则不便于对支撑架进行位置调节,继而影响了治疗过程,适用性较差。
4.因此,需要一种医用骨科辅助牵引装置,用以解决现有的支撑架不便于根据患者肢体的治疗情况进行位置调节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5.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医用骨科辅助牵引装置,解决了现有的支撑架不便于根据患者肢体的治疗情况进行位置调节的问题。
6.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医用骨科辅助牵引装置,包括基座,所述基座的内部开设有空腔,所述空腔的一侧侧壁转动连接有双向螺纹杆,所述基座的一侧外壁转动连接有与所述双向螺纹杆相配合的转盘,所述基座顶端侧壁滑动贯穿有两个对称设置的移动块,所述移动块的顶端固定有移动座,所述移动块的底端延伸至空腔内与空腔的底端侧壁滑动连接,所述移动块的内部开设有与双向螺纹杆相配合的螺纹孔,所述移动座的顶端固定有支撑套,所述支撑套的内侧壁滑动连接有支撑杆,所述支撑杆的顶端固定有放置架,所述支撑套的内部设置有与所述支撑杆相配合的调控组件,所述放置架的顶端转动连接有定位板,所述放置架的内部设置有与所述定位板相配合的限位机构。
7.优选的,所述调控组件包括与所述支撑套一侧内壁转动连接的转轴,所述转轴的外侧壁紧固套接有齿轮,所述支撑套的外侧壁转动连接有与所述齿轮同轴设置的旋钮,所述齿轮的两侧分别啮合有两个齿形板,其中一个齿形板的端部与所述支撑杆的底端固定,另一个所述齿形板的端部固定有移动杆,所述移动杆的两端分别滑动贯穿所述支撑套的两侧侧壁,所述移动杆的两端延伸至支撑套的外部固定有连接块,所述移动座的顶端侧壁开设有两个对称设置的滑槽,所述滑槽的内侧壁滑动连接有支撑块,所述连接块与相邻的支撑块之间铰接有连接杆。
8.优选的,所述旋钮的外侧壁滑动贯穿有两个插杆,两个所述插杆的一端共同固定有拉杆,所述插杆的外侧壁套接有伸缩弹簧,所述伸缩弹簧的两端分别与旋钮的一侧侧壁和拉杆的一侧侧壁固定,所述支撑套的外侧壁开设有多个呈环形分布的插槽,所述插槽与
所述插杆相配合。
9.优选的,所述支撑套的外侧壁开设有两个对称设置的通槽,所述移动杆的两端分别穿过两个通槽,所述移动杆的两侧侧壁分别与通槽的两侧侧壁滑动连接。
10.优选的,所述限位机构包括开设在所述放置架顶端侧壁的限位槽,所述限位槽的一侧侧壁滑动贯穿有滑动杆,所述滑动杆的一端固定有限位块,所述滑动杆的另一端固定有拉块,所述滑动杆的外侧壁套接有限位弹簧,所述限位弹簧的两端分别与拉块和放置架的一侧侧壁固定,所述定位板的底端侧壁固定有限位杆,所述限位杆的底端固定有卡块。
11.优选的,所述限位块与所述卡块相配合,所述限位块与所述卡块的接触面为相配合的弧面。
12.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3.1、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转动转盘可对两个放置架之间的间距进行调节,通过调控组件可对放置架的高度进行调节,使该牵引装置能够根据患者肢体的治疗情况进行多方位调整,更加便于医护人员进行治疗操作,提高了该装置的适用性,通过限位机构对定位板进行限位固定,使定位板在对患者肢体进行固定时操作更加便捷。
14.2、本实用新型中通过转动旋钮带动齿轮和齿条进行啮合传动即可对放置架的高度进行调节,同时还能带动移动杆升降来调节连接杆的张合角度,继而提高连接杆和支撑块对支撑套的支撑强度,使患者肢体在进行牵引时更够保证较好的稳定性,通过按压定位板可使卡块与限位块进行自动限位,提高了该装置在对患者肢体进行固定时操作的便捷性。
附图说明
15.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医用骨科辅助牵引装置的主剖结构示意图;
16.图2为图1中a区域放大图;
17.图3为图1中b区域放大图;
18.图4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医用骨科辅助牵引装置的插槽结构示意图图;
19.图5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医用骨科辅助牵引装置的齿轮和齿形板结构拆分示意图。
20.图中:1、基座;2、空腔;3、双向螺纹杆;4、转盘;5、移动块;6、移动座;7、支撑套;8、支撑杆;9、放置架;10、调控组件;101、转轴;102、齿轮;103、旋钮;104、齿形板;105、移动杆;106、连接块;107、滑槽;108、支撑块;109、连接杆;11、定位板;12、限位机构;121、限位槽;122、滑动杆;123、限位块;124、拉块;125、限位弹簧;126、限位杆;127、卡块;13、插杆;14、拉杆;15、伸缩弹簧;16、插槽;17、通槽。
具体实施方式
21.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22.参照图1-5,一种医用骨科辅助牵引装置,包括基座1,基座1的内部开设有空腔2,空腔2的一侧侧壁转动连接有双向螺纹杆3,基座1的一侧外壁转动连接有与双向螺纹杆3相
配合的转盘4,基座1顶端侧壁滑动贯穿有两个对称设置的移动块5,移动块5的顶端固定有移动座6,移动块5的底端延伸至空腔2内与空腔2的底端侧壁滑动连接,移动块5的内部开设有与双向螺纹杆3相配合的螺纹孔,移动座6的顶端固定有支撑套7,支撑套7的内侧壁滑动连接有支撑杆8,支撑杆8的顶端固定有放置架9,支撑套7的内部设置有与支撑杆8相配合的调控组件10,放置架9的顶端转动连接有定位板11,放置架9的内部设置有与定位板11相配合的限位机构12;通过转动转盘4可对两个放置架9之间的间距进行调节,通过调控组件10可对放置架9的高度进行调节,使该牵引装置能够根据患者肢体的治疗情况进行多方位调整,更加便于医护人员进行治疗操作,提高了该装置的适用性,通过限位机构12对定位板11进行限位固定,使定位板11在对患者肢体进行固定时操作更加便捷。
23.调控组件10包括与支撑套7一侧内壁转动连接的转轴101,转轴101的外侧壁紧固套接有齿轮102,支撑套7的外侧壁转动连接有与齿轮102同轴设置的旋钮103,齿轮102的两侧分别啮合有两个齿形板104,其中一个齿形板104的端部与支撑杆8的底端固定,另一个齿形板104的端部固定有移动杆105,移动杆105的两端分别滑动贯穿支撑套7的两侧侧壁,移动杆105的两端延伸至支撑套7的外部固定有连接块106,移动座6的顶端侧壁开设有两个对称设置的滑槽107,滑槽107的内侧壁滑动连接有支撑块108,连接块106与相邻的支撑块108之间铰接有连接杆109;通过转动旋钮103带动齿轮102和齿条进行啮合传动即可对放置架9的高度进行调节,同时还能带动移动杆105升降来调节连接杆109的张合角度,继而提高连接杆109和支撑块108对支撑套7的支撑强度,使患者肢体在进行牵引时更够保证较好的稳定性。
24.旋钮103的外侧壁滑动贯穿有两个插杆13,两个插杆13的一端共同固定有拉杆14,插杆13的外侧壁套接有伸缩弹簧15,伸缩弹簧15的两端分别与旋钮103的一侧侧壁和拉杆14的一侧侧壁固定,支撑套7的外侧壁开设有多个呈环形分布的插槽16,插槽16与插杆13相配合;通过拔插插杆13控制旋钮103的限位状态,使旋钮103在调节放置架9高度时便于进行定位,操作简单便捷。
25.支撑套7的外侧壁开设有两个对称设置的通槽17,移动杆105的两端分别穿过两个通槽17,移动杆105的两侧侧壁分别与通槽17的两侧侧壁滑动连接。
26.限位机构12包括开设在放置架9顶端侧壁的限位槽121,限位槽121的一侧侧壁滑动贯穿有滑动杆122,滑动杆122的一端固定有限位块123,滑动杆122的另一端固定有拉块124,滑动杆122的外侧壁套接有限位弹簧125,限位弹簧125的两端分别与拉块124和放置架9的一侧侧壁固定,定位板11的底端侧壁固定有限位杆126,限位杆126的底端固定有卡块127,限位块123与卡块127相配合,限位块123与卡块127的接触面为相配合的弧面;通过按压定位板11可使卡块127与限位块123进行自动限位,提高了该装置在对患者肢体进行固定时操作的便捷性。
27.工作原理:当需要使用该装置对患者的肢体进行牵引时,转动转盘4带动双向螺纹杆3转动,双向螺纹杆3转动时与两个移动块5之间螺纹传动,继而带动两个移动块5和移动座6移动,调节好移动座6的间距位置后再拉动拉杆14,带动插杆13脱离插槽16,继而解除旋钮103的限位,然后转动旋钮103带动齿轮102转动齿轮102转动时与两个齿形板104进行啮合传动,继而带动两个齿形板104向两侧移动,其中一个齿形板104移动时带动支撑杆8升降对放置架9的高度进行调整,另一个支撑板移动时带动移动杆105升降,继而推拉连接杆109
带动支撑块108移动,支撑块108配合连接杆109的伸张能够根据放置架9的高度调节支撑杆8对支撑套7的支撑强度,提高该装置在支撑患者肢体时的稳定性,当两个放置架9的间距和高度调整至合适位置时,将患者肢体放入放置架9内,然后扣上定位板11对肢体进行固定,同时通过限位块123与卡块127之间的互相卡接对定位板11进行限位固定,当需要拆除定位板11时拉动拉块124解除限位块123对卡块127的限位即可打开定位板11。
28.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