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照明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护眼灯。
背景技术:2.眩光往往会使人感到刺眼,引起眼睛酸痛、流泪和实例降低,眩光引起眼睛的对比、视力、识别速度等机能下降,严重时会使人晕眩,甚至造成视力损伤。同时眩光对于心理也有明显影响,会引起烦躁、反应迟钝等负面情绪。目前在学校教室中使用的照明形式中led面板灯所占比重越来越高。
3.但是现有led灯具大都没有注意眩光指标。仅仅采用添加格栅等技术方式,对于眩光的防止都非常有限,无法满足国际眩光指标室内ugr指数要求。
技术实现要素: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护眼灯,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技术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护眼灯,包括灯壳、灯模组、扩散板和栅格板,所述灯壳包括一组相对设置的边框,所述边框上设有第一安装槽和第三安装槽;所述灯模组包括底盘和设置在其上的灯珠组件,所述底盘卡接在所述第一安装槽内;所述扩散板架设在所述第三安装槽的侧壁上且设置在所述灯模组的下方;所述栅格板设置在所述扩散板的下方且卡接在所述第三安装槽内。
6.进一步地,所述底盘两侧设有第一卡接件,所述第一卡接件卡接在所述第一安装槽内,所述第一安装槽的一侧设有防止所述第一卡接件滑出的第一挡件。
7.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挡件的端部设有供螺钉安装的第一凹槽。
8.进一步地,所述边框上设有第二安装件,所述第二安装件上架设有所述扩散板,所述第二安装槽的端部可供螺钉安装。
9.进一步地,所述边框上设有第三挡壁,所述第三挡壁与所述第二安装件之间的空间形成所述第三安装槽。
10.进一步地,所述栅格板上设有若干蜂窝状凹孔。
11.进一步地,所述灯壳还包括一组相对设置的侧板,所述侧板安装在护眼灯的端部。
12.进一步地,所述灯珠组件上罩设有pmma透镜。
13.进一步地,所述灯珠组件包括基板和珠体,所述基板固定在所述底盘上,所述基板上设有一列所述珠体,每一所述珠体上均罩设有所述pmma透镜。
14.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15.1、光线首先通过扩散板,扩散板使得光效均匀柔和,达到第一层防眩光效果,再通过格栅板,达到第二层防眩光效果。通过扩散板和格栅的双层结构,整灯发出的光通过达到二次防眩光的目的,使光线更加舒适,起到保护视网膜的作用。并且在边框上设有第一安装槽和第三安装槽,对应安装有灯模组、扩散板和栅格板,整体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可以实现护眼灯的快速装配,提高组装效率。
16.2、底盘两侧设有第一卡接件,通过设置第一卡接件可以实现两个边框和底盘的三者之间的相固定,进而形成初步的安装框架,便于扩散板和栅格板的后续安装。同时设置的第一挡件对第一卡接件进行限位,放置第一卡接件从第一安装槽内滑出,保证了整体安装框架的稳定性。
17.3、第一挡件的端部设有供螺钉安装的第一凹槽,当灯模组、扩散板和栅格板安装完成后,再安装侧板,此时通过螺钉插接进第一凹槽,实现对侧板的固定。
18.4、边框上设有第二安装件,第二安装件上架设有扩散板,第二安装槽的端部可供螺钉安装。采用上述结构,在安装扩散板时,扩散板可以从第二安装件侧面插入,通过第二安装件进行支撑安装。当灯模组、扩散板和栅格板安装完成后,再安装侧板,此时通过螺钉插接进第二安装槽的端部,实现对侧板的固定。
19.5、灯珠组件上罩设有pmma透镜,使灯珠组件发光均匀。
附图说明
20.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具体实施方式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1.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护眼灯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22.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护眼灯的局部结构示意图,其中侧板未示;
23.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护眼灯所采用的边框侧视图;
24.图4为沿图3中a部分的放大图。
25.附图标记说明:
26.1、灯壳;11、边框;111、第一安装槽;112、第二安装槽;113、第三安装槽;114、第一挡件;1141、第一凹槽;115、第二安装件;116、第三挡壁;12、侧板;2、灯模组;21、底盘;211、第一卡接件;22、灯珠组件;221、铝基板;222、珠体;3、扩散板;4、栅格板。
具体实施方式
27.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9.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
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0.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
31.参照图1-图4,作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护眼灯,包括灯壳1、灯模组2、扩散板3和栅格板4,灯壳1包括一组相对设置的边框11和一组相对设置的侧板12,侧板12安装在护眼灯的端部,边框11上设有第一安装槽111和第三安装槽113;灯模组2包括底盘21和设置在其上的灯珠组件22,底盘21卡接在第一安装槽111内;扩散板3架设在第三安装槽113的侧壁上且设置在灯模组2的下方;栅格板4设置在扩散板3的下方且卡接在第三安装槽113内。光线首先通过扩散板3,扩散板3使得光效均匀柔和,达到第一层防眩光效果,再通过格栅板,达到第二层防眩光效果。通过扩散板3和格栅的双层结构,整灯发出的光通过达到二次防眩光的目的,使光线更加舒适,起到保护视网膜的作用。并且在边框11上设有第一安装槽111和第三安装槽113,对应安装有灯模组2、扩散板3和栅格板4,整体结构简单,安装方便,可以实现护眼灯的快速装配,提高组装效率。
32.具体地,底盘21两侧设有第一卡接件211,第一卡接件211卡接在第一安装槽111内,第一安装槽111的一侧设有防止第一卡接件211滑出的第一挡件114。底盘21安装时从第一安装槽111的侧边插入并滑动推进,直至安装到位。通过设置第一卡接件211可以实现两个边框11和底盘21的三者之间的相固定,进而形成初步的安装框架,便于扩散板3和栅格板4的后续安装。同时设置的第一挡件114对第一卡接件211进行限位,放置第一卡接件211从第一安装槽111内滑出,保证了整体安装框架的稳定性。第一挡件114的端部设有供螺钉安装的第一凹槽1141。当灯模组2、扩散板3和栅格板4安装完成后,再安装侧板12,此时通过螺钉插接进第一凹槽1141,实现对侧板12的固定。边框11上设有第二安装件115,第二安装件115上架设有扩散板3,第二安装件115上开设有第二安装槽112且槽口位于水平方向,第二安装槽112为通槽,第二安装槽112的端部可供螺钉安装。采用上述结构,在安装扩散板3时,扩散板3可以从第二安装件115侧面插入,通过第二安装件115进行支撑安装。当灯模组2、扩散板3和栅格板4安装完成后,再安装侧板12,此时通过螺钉插接进第二安装槽112的端部,实现对侧板12的固定。边框11上设有第三挡壁116,第三挡壁116与第二安装件115之间的空间形成第三安装槽113,安装时栅格板4从第三安装槽113的侧边插入安装。
33.作为可变实施例,扩散板3还可以直接卡接安装进第二安装槽112内,此时扩散板3可以从第二安装件115侧面的槽口插入,进行安装。
34.进一步地,栅格板4上设有若干蜂窝状凹孔,此种结构可以使得栅格板4整体结构更加稳定且透过的光更加柔和避免眩晕。
35.进一步地,灯珠组件22上罩设有pmma透镜,可以使灯珠组件22发光均匀。
36.具体地,灯珠组件22包括基板和珠体222,基板固定在底盘21上,本实施例中基板采用铝基板221,铝基板221结构强度好且质量轻,作为珠体222的安装基板。铝基板221上设有一列珠体222,每一珠体222上均罩设有pmma透镜。铝基板221、珠体222和pmma透镜为一体成型设置,均在工厂预制完成,在安装现场,直接将铝基板221粘贴固定在底盘21上即可。
37.本实施例中个护眼灯安装过程如下:
38.先取出两个边框11,底板从第一安装槽111的侧边插入安装,使底盘21的两侧分别
卡接固定在第一安装槽111内,两个边框11和底盘21三者之间相固定,形成初步的安装框架。底盘21上固定安装有灯珠组件22,灯珠组件22上罩设有pmma透镜,灯珠组件22和透镜的安装在工厂就已经安装好,灯珠组件22无需现场安装。底盘21安装完成后再安装扩散板3,扩散板3从第二安装槽112的侧边插入安装。扩散板3安装完成后再安装栅格板4,栅格板4从第三安装槽113的侧边插入安装。最后安装两个侧板12,使侧板12上的安装孔与第一凹槽1141和第二安装槽112的端部相对应,通过安装螺钉,将侧板12与边框11相固定,此时的护眼灯组装完成,可将其挂装或者固定在所需位置即可。
39.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实施例均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