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发明涉及地铁内饰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城轨地铁侧墙内饰结构。
背景技术:2.城轨地铁车辆内饰用于遮挡车体结构,保证客室美观;是乘客直接接触的部分,需保证乘客频繁接触不产生问题。侧墙内饰布置与车体两侧,用于遮挡侧墙钢结构,座椅上方及残疾人区等位置均为乘客易触碰区域。现有地铁车辆中,侧墙内饰一般采用单层铝板或玻璃钢材质通过侧墙小件及搭扣与侧墙结构相连。
3.为保证侧墙内饰安装稳固,需布置较多搭扣,耗费较多人力,搭扣为搭接形式,无法调整缝隙,故侧墙板安装后易出现搭扣虚接情况,致使安装后侧墙板不稳固,因搭扣为点布置,故墙板安装后易出现表面不平现象,影响美观,安装时均需先配钻然后攻丝,工作量巨大,而且产生大量铁屑,不利于车辆整洁。
4.为此,我们提出一种城轨地铁侧墙内饰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5.一种城轨地铁侧墙内饰结构,包括分为上墙板、下墙板和底部插槽,所述上墙板与下墙板均为铝板、骨架与搭扣的配合结构,所述下墙板的下端设置底部插槽,所述z型骨架、上墙板骨架与上墙板骨架与下墙板骨架均通过粘接与侧墙板进行固定连接。
6.优选地,所述上墙板与下墙板两侧分别粘接有搭扣。
7.优选地,所述上墙板、下墙板、z型骨架、上墙板骨架与上墙板骨架成为一个整体,且上墙板、下墙板、z型骨架、上墙板骨架与上墙板骨架为纵横交错的框架结构。
8.优选地,所述z型骨架件为一种两侧矮中间高的z字形结构骨架。
9.优选地,所述z型骨架上开有安装用长条孔,所述上墙板骨架、上墙板骨架与下墙板骨架为一种回型铝材质制成的构件。
10.优选地,所述上墙板骨架上部开有安装用长条孔,上墙板骨架与上墙板粘接后,突出上墙板的部分为下墙板的安装点。
11.优选地,所述底部插槽为一种铝材质制成的构件,且底部插槽为一种自带插槽的构件。
12.优选地,所述上墙板上部与侧墙小件连接,所述上墙板下部与侧墙小件连接;所述下墙板上部与上墙板上的上墙板骨架连接,所述下墙板自带踢脚板下部插入底部插槽中。
13.优选地,所述z型骨架与侧墙小件通过螺栓螺母进行螺纹配合,所述上墙板下部通过螺栓螺母与侧墙小件连接,所述上墙板两侧搭扣与其对应的适配结构连接。
14.优选地,所述将底部插槽粘接在地板上,所述下墙板底部插入底部插槽内,所述下墙板顶部通过螺钉与上墙板底部的上墙板骨架相连,所述下墙板两侧搭扣与其附近结构连接。
15.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发明的优点在于:
16.1、此发明中的侧墙板自带骨架,中间部位无需固定即可保证自身强度及平整度,安装时只有下墙板上部有螺钉需配钻攻丝安装,其余为螺栓螺母连接或者插接,最大程度的简化了安装工具。
17.2、z型骨架两侧矮中间高,有效避免了内藏门车辆件4与车门结构干涉的风险,适用于各种类型车门。
18.3、取消了大部分的搭扣,简化了安装工序,有效避免了搭扣虚接现象。
19.4、上墙板顶部用螺栓螺母方式替代了以往的配钻攻丝结构,优化了安装工序,提高了生产效率。
20.5、下墙板底部用插接形式替代以往的配钻攻丝结构,简化了安装工序,提高了安装强度。
21.6、此方案的侧墙内饰安装后表面平整度较好,结构稳固,有益于客室美观。
22.7、此方案最大程度减少了配钻攻丝的数量,有效避免了铁屑的产生,有易于车辆的整洁。
附图说明
23.图1为本发明的一种城轨地铁侧墙内饰结构整体结构示意图;
24.图2为本发明的一种城轨地铁侧墙内饰结构上墙板与z型骨架连接示意图;
25.图3为本发明的一种城轨地铁侧墙内饰结构上墙板与上墙板骨架1连接示意图;
26.图4为本发明的一种城轨地铁侧墙内饰结构底部插槽与下墙板示意图
27.图5为本发明的一种城轨地铁侧墙内饰结构侧墙板安装示意图;
28.图6为本发明的一种城轨地铁侧墙内饰结构上墙板顶部安装示意图;
29.图7为本发明的一种城轨地铁侧墙内饰结构下墙板底部和下墙板顶部安装示意图;
30.图8为本发明的一种城轨地铁侧墙内饰结构下墙板底部和下墙板顶部安装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31.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纵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32.在本发明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33.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有”、“套设/接”、“连接”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连接”,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34.请参阅图1-8,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35.实施例1
36.一种城轨地铁侧墙内饰结构,包括分为上墙板1、下墙板2和底部插槽3,所述上墙板1与下墙板2均为铝板、骨架与搭扣的配合结构,所述下墙板2的下端设置底部插槽3,所述z型骨架4、上墙板骨架5与上墙板骨架6与下墙板骨架7均通过粘接与侧墙板进行固定连接,上墙板1与下墙板2两侧分别粘接有搭扣,上墙板1、下墙板2、z型骨架4、上墙板骨架5与上墙板骨架6成为一个整体,且上墙板1、下墙板2、z型骨架4、上墙板骨架5与上墙板骨架6为纵横交错的框架结构,z型骨架件4为一种两侧矮中间高的z字形结构骨架,z型骨架4上开有安装用长条孔,所述上墙板骨架5、上墙板骨架6与下墙板骨架7为一种回型铝材质制成的构件,上墙板骨架5上部开有安装用长条孔,上墙板骨架5与上墙板1粘接后,突出上墙板1的部分为下墙板2的安装点,底部插槽3为一种铝材质制成的构件,且底部插槽3为一种自带插槽的构件,上墙板1上部与侧墙小件连接,所述上墙板1下部与侧墙小件连接;所述下墙板2上部与上墙板1上的上墙板骨架5连接,所述下墙板2自带踢脚板下部插入底部插槽3中,z型骨架4与侧墙小件通过螺栓螺母进行螺纹配合,所述上墙板1下部通过螺栓螺母与侧墙小件连接,所述上墙板1两侧搭扣与其对应的适配结构连接,将底部插槽3粘接在地板上,所述下墙板2底部插入底部插槽3内,所述下墙板2顶部通过螺钉与上墙板1底部的上墙板骨架5相连,所述下墙板2两侧搭扣与其附近结构连接。此发明中的侧墙板自带骨架,中间部位无需固定即可保证自身强度及平整度,安装时只有下墙板上部有螺钉需配钻攻丝安装,其余为螺栓螺母连接或者插接,最大程度的简化了安装工具。
37.z型骨架两侧矮中间高,有效避免了内藏门车辆件4与车门结构干涉的风险,适用于各种类型车门,取消了大部分的搭扣,简化了安装工序,有效避免了搭扣虚接现象,上墙板顶部用螺栓螺母方式替代了以往的配钻攻丝结构,简化了安装工序,提高了安装强度,下墙板底部用插接形式替代以往的配钻攻丝结构,简化了安装工序,提高了安装强度,此方案的侧墙内饰安装后表面平整度较好,结构稳固,有益于客室美观,此方案最大程度减少了配钻攻丝的数量,有效避免了铁屑的产生,有易于车辆的整洁。
38.如图1所示,窗区墙板分为上墙板1、下墙板2和底部插槽3三部分组成,1,2均为2mm铝板+骨架+搭扣的结构,z型骨架4、上墙板骨架5和上墙板骨架6与下墙板骨架7通过粘接与侧墙板进行固定,搭扣通过粘接在上墙板1与下墙板2两侧,形成整体的上墙板1、下墙板2、z型骨架4、上墙板骨架5和上墙板骨架6为纵横交错的框架结构以保证上墙板1与下墙板2的自身强度。z型骨架4为z字形钢骨架且两侧矮中间高,z型骨架4上开有安装用长条孔;上墙板骨架5上部开有安装用长条孔;上墙板骨架5粘接与上墙板1后,部分突出上墙板1,为下墙板2提供安装点。底部插槽3为自带插槽的铝型材,自带骨架的上墙板1和下墙板2可自身支撑,安装时仅需上墙板1上部与侧墙小连接,上墙板1下部与侧墙小连接;下墙板2上部与上墙板1上的上墙板骨架5连接,下墙板2上自带踢脚板一起下部插入底部插槽3中。
39.综上所述:窗区墙板分为上墙板1、下墙板2和底部插槽3三部分组成,1,2均为2mm铝板+骨架+搭扣的结构,z型骨架4、上墙板骨架5和上墙板骨架6与下墙板骨架7通过粘接与侧墙板进行固定,搭扣通过粘接在上墙板1与下墙板2两侧,形成整体的上墙板1、下墙板2、z型骨架4、上墙板骨架5和上墙板骨架6为纵横交错的框架结构以保证上墙板1与下墙板2的自身强度。z型骨架4为z字形钢骨架且两侧矮中间高,z型骨架4上开有安装用长条孔;上墙板骨架5上部开有安装用长条孔;上墙板骨架5粘接与上墙板1后,部分突出上墙板1,为下墙
板2提供安装点。底部插槽3为自带插槽的铝型材,自带骨架的上墙板1和下墙板2可自身支撑,安装时仅需上墙板1上部与侧墙小连接,上墙板1下部与侧墙小连接;下墙板2上部与上墙板1上的上墙板骨架5连接,下墙板2上自带踢脚板一起下部插入底部插槽3中,z型骨架两侧矮中间高,有效避免了内藏门车辆件4与车门结构干涉的风险,适用于各种类型车门,取消了大部分的搭扣,简化了安装工序,有效避免了搭扣虚接现象,上墙板顶部用螺栓螺母方式替代了以往的配钻攻丝结构,简化了安装工序,提高了安装强度,下墙板底部用插接形式替代以往的配钻攻丝结构,简化了安装工序,提高了安装强度,此方案的侧墙内饰安装后表面平整度较好,结构稳固,有益于客室美观,此方案最大程度减少了配钻攻丝的数量,有效避免了铁屑的产生,有易于车辆的整洁。
40.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仅为本发明的优选例,并不用来限制本发明,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