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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客运的轨道车辆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17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用于客运的轨道车辆的制作方法
用于客运的轨道车辆
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客运的轨道车辆,所述轨道车辆具有车厢、布置在车厢中的乘客舱、底部区域、内顶区域以及多个用于容纳车辆部件的设备集装箱,其中,所述乘客舱包括第一端壁区域以及与第一端壁区域相对置地布置的第二端壁区域。
2.轨道车辆的操作者常常希望可以对轨道车辆的乘客舱在结构上尽可能自由地配置。轨道车辆的操作者例如可以决定,乘客舱的确定的局部区域是否可以用作多功能区域、座位区域或者厕所区域,坐轮椅者、自行车骑行者和/或携带童车的人员也可以一同乘坐在多功能区域中。
3.现代的轨道车辆装配有多个尤其电气的车辆部件、例如车辆控制部件和 /或乘客信息系统的部件,车辆部件通常安置在设备集装箱中。设备集装箱可能具有较大的空间需求并且不利于乘客舱的可自由配置性。
4.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前述类型的轨道车辆中能够使乘客舱具有较大的自由配置性。
5.所述技术问题按照本实用新型通过一种用于客运的轨道车辆解决,该轨道车辆具有车厢、布置在所述车厢中的乘客舱、底部区域、内顶区域以及多个用于容纳车辆部件的设备集装箱,其中,所述乘客舱包括第一端壁区域以及与所述第一端壁区域相对置地布置的第二端壁区域。
6.按照本实用新型的用于客运的轨道车辆具有车厢、布置在车厢中的乘客舱、底部区域、内顶区域以及多个用于容纳车辆部件的设备集装箱,其中,所述乘客舱包括第一端壁区域以及与第一端壁区域相对置地布置的第二端壁区域。按照本实用新型规定,所述轨道车辆的每个设备集装箱均布置在所述区域中的一个内。也就是说在此规定,各个设备集装箱分别布置在底部区域、内顶区域、第一端壁区域或第二端壁区域内。
7.关于轨道车辆的每个设备集装箱布置在所述区域中的描述不必如下理解,即,按照本实用新型地所有设备集装箱应布置在相同的区域内。反而以上描述应理解为,轨道车辆的设备集装箱不布置在不同于所述区域(底部区域、内顶区域、第一端壁区域、第二端壁区域)的任何位置上,其中,各个设备集装箱可以完全布置在不同的区域内。
8.布置在底部区域或内顶区域中的设备集装箱位于乘客舱以外。因此,这种设备集装箱在乘客舱中不需要位置并且也不会对乘客舱的可配置性造成不利影响。
9.因为在所述区域中限定乘客舱的边界的端壁、例如车厢端壁或者将乘客舱与车辆驾驶室分隔的分隔壁通过端壁本来会限制乘客舱的可配置性,因此乘客舱的可配置性不会受到布置在乘客舱的端壁区域内的设备集装箱的影响或者仅受到该设备集装箱微不足道的影响。与将设备集装箱布置在乘客舱的其它区域内相比,将设备集装箱布置在乘客舱的端部区域中的一个内为乘客舱提供了更高的配置自由度。
10.轨道车辆优选是单独的车厢,所述单独的车厢与其它车厢可耦连成轨道车辆。所述轨道车辆可以是随动车厢(即没有自身驱动器的车厢)或驱动车厢 (即具有自身驱动器的车厢)。
11.轨道车辆可以装配有一个或多个行走机构、尤其一个或多个转向架,其中,一个/
多个行走机构的类型和/或一个/多个行走机构的定位原则上可以是任意的。
12.设备集装箱在此应理解为一种容器,所述容器提供用于容纳一个或多个车辆部件、尤其一个或多个电气的、气动的和/或液压的车辆部件。轨道车辆的各个设备集装箱例如可以设计为(设备)柜。
13.各个设备集装箱可以具有壳体、尤其金属壳体。所述壳体优选是阻燃壳体。
14.此外,轨道车辆的各个设备集装箱可以具有可打开和可关闭的门或者活门,所述活门尤其可以可转动地和/或可取下地支承。所述门或活门允许容易地接近布置在这种设备集装箱中的车辆部件,例如为了维修目的。
15.此外,各个设备集装箱可以在设备集装箱的至少一个壁部上具有用于信号传输和/或能量传输的接口。
16.轨道车辆的车厢具有地板和车顶(以下称为车厢地板和车厢顶)。此外,车厢具有第一侧壁和与第一相对置地布置的第二侧壁(以下称为第一和第二车厢侧壁)。各个车厢侧壁的纵向延伸部沿车辆纵向延伸。此外,车厢沿车辆纵向具有第一和第二车厢端部。
17.底部区域在此应理解为轨道车辆的在车厢地板下方的区域。轨道车辆的底部区域沿车辆纵向优选地从第一车厢端部延伸至第二车厢端部。
18.必要时,轨道车辆可以包括地板槽。在这种情况下,底部区域的至少一部分可以沿车辆宽度方向被地板槽限定边界。
19.内顶区域应理解为在轨道车辆的内顶和车厢顶之间的区域。适宜的是,轨道车辆的内顶区域在下面通过内顶限定边界,并且在上面通过车厢顶限定边界。轨道车辆的内顶区域优选地沿车辆纵向从第一车厢端部延伸至第二车厢端部。
20.乘客舱的端壁区域在此理解为乘客舱的一个区域,该区域沿车辆纵向从限定乘客舱边界的端壁延伸至垂直于车辆纵向延伸穿过车厢的平面,所述平面与该端壁相距50cm。在高度上,这种端壁区域例如可以从车厢地板延伸至内顶。这种端壁区域例如沿车辆宽度方向从第一车厢侧壁延伸至第二车厢侧壁。
21.此外,设备集装箱布置在乘客舱的端壁区域之一中的方式应理解为一种布置方式,其中,设备集装箱

就其在车辆纵向上的延伸量而言

至少部分地位于端壁区域以内。以优选的方式,轨道车辆的布置在端壁区域之一内的设备集装箱

就其在车辆纵向上的延伸量而言

绝大部分地、尤其完全地位于所述端壁区域以内。
22.乘客舱在高度上优选从车厢地板延伸至内顶。乘客舱优选沿车辆宽度方向从第一车厢侧壁延伸至第二车厢侧壁。
23.适宜地,在轨道车辆的设备集装箱中分别容纳至少一个车辆部件。容纳在设备集装箱内的车辆部件优选是电气的、气动的和/或液压的车辆部件。
24.在此可以规定,一个或多个与安全相关的车辆部件布置在设备集装箱中的至少一个内。尤其可以规定,一个或多个与安全相关的车辆部件(即没有不与安全相关的车辆部件)仅仅布置在设备集装箱中的至少一个内。
25.与安全相关的车辆部件在此理解为轨道车辆的对于安全行驶所必需的部件。轨道车辆的与安全相关的车辆部件例如可以包括制动系统部件(例如压力空气容器、用于气动制动器的制动控制装置和/或用于电气制动器的制动控制装置)、车载电网设备、诊断装置和/或车辆控制部件。与安全相关的车辆部件尤其可以包括

例如根据标准din en 50553:
2016

在火灾情况下对于轨道车辆的行驶性所需要的车辆部件。
26.此外可以规定,在设备集装箱中的至少一个内布置一个或多个不与安全相关的车辆部件。尤其可以规定,在设备集装箱中的至少一个内仅仅布置一个或多个不与安全相关的车辆部件(即没有与安全相关的车辆部件)。
27.不与安全相关的车辆部件在此应理解为轨道车辆的不属于与安全相关的车辆部件组的部件。不与安全相关的车辆部件可以例如包括乘客信息系统和/或乘客娱乐系统的部件、录像监控系统的部件和/或用于存储(录像)数据的部件。
28.优选的是,所述设备集装箱中的至少一个布置在所述底部区域内。(这种布置在轨道车辆的底部区域内的设备集装箱以下也称为底部集装箱。)
29.如果在设备集装箱中布置有一个或多个用于控制车辆制动器的部件,则将设备集装箱布置在轨道车辆的底部区域内是尤其有利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制动控制线路可以保持较短。
30.还优选的是,所述设备集装箱中的至少一个布置在所述内顶区域内。(这种布置在轨道车辆的内顶区域内的设备集装箱以下也称为内顶集装箱。)
31.如果在设备集装箱中布置有一个或多个录像监控系统的部件,则将设备集装箱布置在轨道车辆的内顶区域内是尤其有利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到 (通常布置在内顶上的)摄像器的数据传输线路可以保持较短。
32.所述设备集装箱中的至少一个还可以布置在所述乘客舱的第一端壁区域内或者所述乘客舱的第二端壁区域内。(这种布置在车厢端壁区域内的设备集装箱以下也称为端壁集装箱。)
33.如果在设备集装箱中布置有一个或多个(例如在较短的维护期间)需要容易的可接近性的部件,则将设备集装箱布置在乘客舱的端壁区域内是尤其有利的。
34.在两个端壁区域的每一个中尤其均可以布置有所述设备集装箱中的至少一个。这能够实现端壁集装箱的紧凑的设计方案,因为设置用于安置在端壁集装箱中的车辆部件可以(均等地)划分为布置在第一端壁区域内的端壁集装箱和布置在第二端壁区域内的端壁集装箱。
35.一个或多个布置在乘客舱的端壁区域的一个内的设备集装箱优选设计为一个或多个柜子。
36.在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可行的变型方案中,所述轨道车辆包括车辆驾驶室和分隔壁,所述分隔壁将所述车辆驾驶室与乘客舱相分隔,并且所述车厢具有限定乘客舱边界的车厢端壁。在这种情况下,所述乘客舱的第一端壁区域优选与所述车厢端壁邻接。而所述乘客舱的第二端壁区域优选与所述分隔壁邻接。
37.在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可行的变型方案中,所述车厢具有限定乘客舱边界的第一车厢端壁以及限定乘客舱边界的第二车厢端壁,所述第二车厢端壁与所述第一车厢端壁相对置地布置。在这种情况下,所述乘客舱的第一端壁区域优选与所述第一车厢端壁邻接。而所述乘客舱的第二端壁区域优选与所述第二车厢端壁邻接。
38.在本实用新型的第三可行的变型方案中,所述轨道车辆具有第一车辆驾驶室、第一分隔壁、第二车辆驾驶室和第二分隔壁,所述第一分隔壁将所述第一车辆驾驶室与乘客舱相分隔,所述第二分隔壁将所述第二车辆驾驶室与乘客舱相分隔。优选的是,在这种情况
下所述乘客舱的第一端壁区域与所述第一分隔壁邻接,而所述乘客舱的第二端壁区域与所述第二分隔壁邻接。
39.适宜的是,第一车辆驾驶室布置在第一车厢端部上。第二车辆驾驶室则适宜地布置在第二车厢端部上。
40.在三个前述的变型方案中可以规定,在所述第一端壁区域内布置有所述设备集装箱中的至少一个,在所述第二端壁区域内布置有所述设备集装箱中的至少一个,或者在两个端壁区域内分别布置有所述设备集装箱中的至少一个。
41.特别优选的是,所述设备集装箱中的至少一个分别布置在所述乘客舱的两个端壁区域中的至少一个内、在所述底部区域内以及在所述内顶区域内。
42.本实用新型的至此提供的有利的设计方案的说明包含大量特征。但是这些特征也可视作单独的特征并且组合成有意义的另外的特征组合。这些特征尤其分别单独地且以任意适合的组合可以与按照本实用新型的轨道车辆相结合。
43.在下文中结合附图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说明进一步清楚、明确和可理解地阐释本实用新型的前述的特性、特征和优点以及实现本实用新型的方式和方法。实施例用于阐述本实用新型,并且本实用新型不局限于其中提供的特征的组合,在功能性特征方面也不局限于此。此外,各个实施例的适合的特征也可以明确独立地引用,而脱离实施例,在其他实施例中作为该实施例的补充,并且与任意权利要求相结合。
44.在附图中:
45.图1示出按照本实用新型的轨道车辆的第一实施例二
46.图2示出按照本实用新型的轨道车辆的第二实施例二
47.图3示出按照本实用新型的轨道车辆的第三实施例。
48.图1示意性地示出用于客运的第一轨道车辆2a的侧视图,其中,轨道车辆2a以剖视图部分地示出。
49.轨道车辆2a具有车厢4,所述车厢具有车厢顶6和车厢地板8。所述车厢4包括第一车厢侧壁10以及(图1中不可见的)第二车厢壁。相应的车厢侧壁的纵向延伸部沿车辆纵向12延伸,并且定义出车厢4的长度。在该情况下,车厢4示例性地具有27.75m的长度。此外,车厢4沿车辆纵向12具有第一车厢端部14和第二车厢端部16。
50.如图1所示地,轨道车辆2a在其第一车厢侧壁10上靠近第一车厢端部 14地以及靠近第二车厢端部16地分别具有出入门18。轨道车辆2a在(图1 中不可见的)第二车厢侧壁上可以同样具有两个这种出入门、尤其在与第一车厢侧壁10相同的沿车辆纵向12的相同的位置上。原则上,在轨道车辆2a 中也可以具有另外数量和/或另外定位的出入门18。
51.车厢4在其第一车厢端部14上具有第一车厢端壁20,并且车厢4在其第二车厢端部16上具有第二车厢端壁22。两个车厢端壁20、22垂直于车辆纵向12定向。此外,在两个车厢端壁20、22的每一个上均存在具有波纹管 24的车厢过渡部。
52.轨道车辆2a具有在车厢地板8下方的底部区域26,所述底部区域沿车辆纵向12从第一车厢端部14延伸至第二车厢端部16。此外,轨道车辆2a 装配有地板槽28,所述地板槽沿车辆宽度方向(即垂直于图1的图画平面)限定出底部区域26。
53.此外,轨道车辆2a装配有内顶30。轨道车辆2a在内顶30和车厢顶6 之间具有内顶区域32。该内顶区域沿车辆纵向12从第一车厢端部14延伸至第二车厢端部16。
54.此外,轨道车辆2a具有乘客舱34。所述乘客舱34通过两个车厢端壁 20、22中的每一个限定边界。也就是说,乘客舱34沿车辆纵向12从第一车厢端壁20延伸至第二车厢端壁22。乘客舱34在下方通过车厢地板8限定边界。乘客舱34在上方通过内顶30限定边界。乘客舱34沿车辆宽度方向从第一车厢侧壁10延伸至(图1中不可见的)第二车厢侧壁。
55.此外,乘客舱34包括第一端壁区域36以及第二端壁区域38,所述第一端壁区域与第一车厢端壁20邻接,第二端壁区域与第二车厢端壁22邻接。
56.第一端壁区域36沿车辆纵向12从第一车厢端壁20延伸至第一平面40,所述第一平面垂直于车辆纵向12延伸穿过车厢4并且沿车辆纵向12与第一车厢端壁20相距50cm。第二端壁区域38沿车辆纵向12从第二平面42延伸至第二车厢端壁22,所述第二平面垂直于车辆纵向12延伸穿过车厢4并且与第二车厢端壁22相距50cm。两个端壁区域36、38在高度上从车厢地板8延伸至内顶30。两个端壁区域36、38沿车辆宽度方向从第一车厢侧壁 10延伸至(在图1不可见的)第二车厢侧壁。
57.此外,轨道车辆2a装配有多个设备集装箱44,其中,轨道车辆2a的每个设备集装箱44布置在前述的区域中,即在底部区域26、内顶区域32、第一端壁区域36或第二端壁区域38中。
58.在本实施例中,设备集装箱44中的一个是内顶集装箱44a、也就是布置在内顶区域32中的设备集装箱44。另一个设备集装箱44是底部集装箱44b、也就是布置在底部区域26中的设备集装箱44。在本实施例中,轨道车辆2a 的其余的设备集装箱44是端壁集装箱44c、也就是分别布置在乘客舱34的端壁区域36、38中的设备集装箱44。端壁集装箱44c优选设计为柜子(端壁柜)并且分别具有至少一个可打开和可关闭的门。
59.在图1中示出布置在乘客舱34的第一端壁区域36中的端壁集装箱44c 以及布置在乘客舱34的第二端壁区域38中的端壁集装箱44c。轨道车辆2a 可以在乘客舱34的各个端壁区域36、38中沿车辆宽度方向在相应端壁集装箱44c的前方和后方必要时分别具有另外的端壁集装箱。
60.内顶集装箱44a例如可以借助(附图中未示出的)支撑架固定在车厢顶6 上。相应地,底部集装箱44b例如可以借助(附图中未示出的)支撑架固定在车厢地板8上。端壁集装箱44c优选分别借助一个或多个固定轨、尤其一个或多个c型轨固定在相应的车厢端壁20、22上。
61.在本实施例中,在端壁集装箱44c中和在底部集装箱44b中安置有与安全相关的车辆部件。而在内顶集装箱44a中安置有与安全不相关的车辆部件。
62.优选地,在底部集装箱44b中安置有制动系统部件、车载电网设备、诊断装置和/或车辆控制部件。在端壁集装箱44c中优选地安置有在火灾事故中为轨道车辆2a的可行驶性所需要的车辆部件。尤其在端壁集装箱44c中可以安置有线路保护开关和/或控制台。在内顶集装箱44a中优选安置有乘客信息系统的部件、乘客娱乐系统的部件、录像监控系统的部件和/或用于存储(录像)数据的部件。
63.通过设备集装箱44的前述的定位,乘客舱34可以尽可能自由地配置。例如,在乘客舱34的任意区域中在出入门18之间可以设置厕所区域和/或多功能区域。备选地,例如整个乘客舱34可以作为座位区域设置在出入门 18之间。
64.以下实施例的描述首要地分别限定了图1的实施例的区别,在相同的特征和功能
方面引用图1的实施例。相同的和/或彼此相应的元件,只要合乎目的,用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并且未提及的特征在以下实施例中采用,而不再重新描述。
65.图2示例性地示出用于客运的第二轨道车辆2b,该轨道车辆2b装配有多个设备集装箱44。
66.如图1所示的轨道车辆2a,所述轨道车辆2b在其第一车厢端部14上具有车厢端壁20,在车厢端壁上存在具有波纹管24的车厢过渡部。而根据图 2的轨道车辆2b在轨道车辆2b的第二车厢端部16上具有车辆驾驶室46。
67.车辆驾驶室46通过分隔壁48与轨道车辆2b的乘客舱34相分隔,所述分隔壁与车厢端壁20相对置地布置,其中,所述分隔壁48装配有(图2中不可见的)门,车辆驾驶员通过所述门可以从乘客舱34进入车辆驾驶室46。
68.在轨道车辆2b的面朝观察者的车厢侧壁10上,轨道车辆2b具有出入门18,所述出入门沿车辆纵向12布置在车辆中央。
69.在本实施例中,乘客舱34也包括第一端壁区域36和第二端壁区域38。第一端壁区域36与车厢端壁20邻接,而第二端壁区域38与所述的分隔壁 48邻接。
70.第一端壁区域36沿车辆纵向12从车厢端壁20延伸至第一平面40,所述第一平面垂直于车辆纵向12延伸穿过轨道车辆2b的车厢4并且沿车辆纵向12与车厢端壁20相距50cm。第二端壁区域38沿车辆纵向12从第二平面42延伸至所述分隔壁48,所述第二平面垂直于车辆纵向12延伸穿过车厢4并且沿车辆纵向12与分隔壁48相距50cm。
71.轨道车辆2b的每个设备集装箱44布置在底部区域26中、在内顶区域32中、在第一端壁区域36中或在第二端壁区域38中。
72.在本实施例中,设备集装箱44中的一个是内顶集装箱44a。设备集装箱 44中的另一个是底部集装箱44b,并且轨道车辆2b的其余的设备集装箱44 是端壁集装箱44c。
73.图3示意性地示出用于客运的第三轨道车辆2c,所述第三轨道车辆装配有多个设备集装箱44。
74.这种轨道车辆2c在其第一车厢端部14上具有第一车辆驾驶室46。轨道车辆2c在其第二车厢端部16上根据图3具有第二车辆驾驶室50。
75.第一车辆驾驶室46通过第一分隔壁48与轨道车辆2c的乘客舱34相分隔。相应地,第二车辆驾驶室50通过第二分隔壁52与轨道车辆2c的乘客舱34相分隔。两个分隔壁48、52中的每一个均装配有(图3中不可见的)门。车辆驾驶员通过所述门可以从乘客舱34进入相应的车辆驾驶室46、50中。
76.轨道车辆2c在其面朝观察者的车厢侧壁10上具有两个出入门18,所述出入门与根据图1的轨道车辆2a的出入门18相比更靠近车辆中央地布置。
77.在根据图3的轨道车辆2c中,乘客舱34包括第一端壁区域36以及第二端壁区域38。第一端壁区域36与第一端壁48邻接,而第二端壁区域38 与第二分隔壁52邻接。
78.第一端壁区域36沿车辆纵向12从第一分隔壁48延伸至第一平面40,所述第一平面垂直于车辆纵向12延伸穿过轨道车辆2c的车厢4并且沿车辆纵向12与第一分隔壁48相距50cm。第二端壁区域38沿车辆纵向12从第二平面42延伸至第二分隔壁52,所述第二平面垂直于车辆纵向12延伸穿过车厢4并且沿车辆纵向12与第二分隔壁52相距50cm。
79.在本实施例中,轨道车辆2c的每个设备集装箱44也布置在底部区域26 中、在内顶
区域32中、在第一端壁区域36中或在第二端壁区域38中。
80.此外也在本实施例中,设备集装箱44中的一个是内顶集装箱44a。设备集装箱44中的另一个是底部集装箱44b,并且轨道车辆2c的其余的设备集装箱44是端壁集装箱44c。
81.尽管通过优选实施例详细示出并阐述了本实用新型的细节,但是本实用新型不受公开实施例的限制,并且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技术人员由此可以推导出其它变型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