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技术涉及化妆品工具领域,特别是涉及分体结构的化妆品涂抹刷。
背景技术:2.随着人们对美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化妆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口红等化妆品的需求日益增加。化妆品涂抹刷是一种化妆工具,能够修饰和美化妆容,例如唇刷是一种涂抹唇膏或唇釉的工具,可以是唇线轮廓清晰、唇膏色泽均匀;现有涂抹刷的刷头多为一体式结构,植绒工作量大,且整个刷头都会蘸取化妆品,造成化妆品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3.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本技术提供了分体结构的化妆品涂抹刷,可灵活配置植绒区和光面区,以适应不同的应用场景,避免化妆品的浪费。
4.本技术的分体结构的化妆品涂抹刷,包括连接杆以及位于连接杆一端的刷头,所述刷头包括基座以及设置在所述基座上的刷毛,所述基座以及所述连接杆均采用分体结构,其中所述基座包括相互贴靠拼合的第一单元座和第二单元座,所述第一单元座和所述第二单元座之间设有相互限位的卡合结构;
5.所述连接杆包括沿自身径向相互贴靠拼合第一单元杆和第二单元杆,其中所述第一单元座与所述第一单元杆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单元座与所述第二单元杆固定连接。
6.以下还提供了若干可选方式,但并不作为对上述总体方案的额外限定,仅仅是进一步的增补或优选,在没有技术或逻辑矛盾的前提下,各可选方式可单独针对上述总体方案进行组合,还可以是多个可选方式之间进行组合。
7.可选的,所述刷毛分布在其中一个单元座上。
8.可选的,所述卡合结构包括:
9.定位槽,开设在其中一单元座上;
10.定位柱,设置在另一单元座上、且延伸入所述定位槽。
11.可选的,所述第一单元座在邻近所述连接杆的部位处具有第一拼合面,所述定位槽开设于所述第一拼合面;
12.所述第一单元杆和所述第二单元杆之间通过第二拼合面相互贴靠,且所述第二拼合面与所述第一拼合面共面设置。
13.可选的,所述第二拼合面与所述连接杆的轴向平行。
14.可选的,所述第二拼合面经过所述连接杆的轴线。
15.可选的,沿所述连接杆的径向,所述第一单元座的一侧带有开放的容置槽,所述第二单元座的至少一部分嵌装在所述容置槽内;
16.所述容置槽在朝向所述连接杆的一侧也为开放结构,且所述容置槽的槽底与所述第一拼合面衔接;
17.所述容置槽在朝向所述连接杆的一侧为收口结构。
18.可选的,所述第一单元座和所述第二单元座两者的拼合部位具有相同的外轮廓。
19.可选的,所述第一单元与所述第一单元杆为一体结构,所述第二单元座与所述第二单元杆为一体结构。
20.可选的,所述基座在远离所述连接杆的一端为收拢结构;
21.所述刷毛仅分布于所述第一单元座,在所述连接杆的轴向上,所述第一单元座的长度与所述第二单元座的长度之比为1.2~3:1;
22.所述第一单元座在背向所述第二单元座的一侧带有斜切的工作面。
23.本技术的分体结构的化妆品涂抹刷,便于仅在部分区域设置刷毛,结构简单,组装方便,能够适应不同的应用场景。
附图说明
24.图1为分体结构的化妆品涂抹刷的组装示意图;
25.图2为分体结构的化妆品涂抹刷的剖视图;
26.图3为分体结构的化妆品涂抹刷的结构爆炸示意图;
27.图4为图3另一视角的结构爆炸示意图。
28.图中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29.1、连接杆;11、第一单元杆;12、第二单元杆;121、第二拼合面;14、轴线;
30.2、刷头;
31.20、基座;
32.21、第一单元座;211、第一拼合面;212、容置槽;2121、收口结构;2122、槽底;213、工作面;214、收拢结构。
33.22、第二单元座;
34.23、卡合结构;231、定位槽;232、定位柱。
具体实施方式
35.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36.需要说明的是,当组件被称为与另一个组件“连接”时,它可以直接与另一个组件连接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组件。当一个组件被认为是“设置于”另一个组件,它可以是直接设置在另一个组件上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组件。
37.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技术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技术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在于限制本技术。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和/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38.参见图1~2,本技术一实施例中提供的分体结构的化妆品涂抹刷,包括连接杆1以及位于连接杆1一端的刷头2,刷头2包括基座20以及设置在基座20上的刷毛,基座20以及连接杆1均采用分体结构,其中基座20包括相互贴靠拼合的第一单元座21和第二单元座22,第
一单元座21和第二单元座22之间设有相互限位的卡合结构23;
39.连接杆1包括沿自身径向相互贴靠拼合第一单元杆11和第二单元杆12,其中第一单元座21与第一单元杆11固定连接,第二单元座22与第二单元杆12 固定连接。
40.现有技术中,化妆品涂抹刷通常为一体式,刷头整体植绒导致刷头上的标识(logo)会被胶水基植绒毛填充,无法清楚体现logo,而且整个刷头在使用时会蘸取过多的化妆品,容易造成化妆品的浪费;本技术的化妆品涂抹刷为分体结构,包含两个单元座,根据实际应用场景,选择在其中一个单元座上设置刷毛,另一个为光面可满足其他应用需求,例如:制作标志或标识图案。
41.由于刷头2直接作用于使用部位,其设计需贴合人体部位,一实施例中,基座20在远离连接杆1的一端为收拢结构214;以收拢结构214为基座20的顶部,基座20的直径自下而上逐渐变小至顶部完全收拢,近似呈水滴状,该结构特征使刷头2能够应用于细节部分,例如:唇角、唇峰和颏唇沟等。
42.参见图1、图2,基座20包括第一单元座21和第二单元座22,刷毛仅分布于第一单元座21,在连接杆1的轴向上,第一单元座21的长度与第二单元座 22的长度之比为1.2~3:1;第一单元座21在轴向上包裹第二单元座22的一部分,使两者在轴向上拼合避开基座20的顶部,且第一单元座21的顶部为收拢结构 214。
43.为了方便蘸取化妆品以及提高使用舒适性,第一单元座21在背向第二单元座22的一侧带有斜切的工作面213;以收拢结构214为原点,建立坐标系,工作面213与x轴的斜切角度为30~60度,当然也可以根据实际的应用场景,调整斜切的角度,从而增加贴合人体使用部位。
44.由于基座20和连接杆1均于分体结构,基座和连接杆之间,单元座之间以及单元杆之间都需要相互配合。
45.参见图2~4,一实施例中,第一单元座21和第二单元座22之间设有相互限位的卡合结构23,包括:定位槽231,开设在其中一单元座上;定位柱232,设置在另一单元座上、且延伸入定位槽。卡合结构23限制了第一单元座21和第二单元在轴向上的运动。
46.一实施例中,第一单元座21在邻近连接杆1的部位处具有第一拼合面211,定位槽开设于第一拼合面211;第一单元杆11和第二单元杆12之间通过第二拼合面221相互贴靠,且第二拼合面221与第一拼合面211共面设置。
47.定位柱232相对定位槽231设置在第二单元座22上,第一拼合面211与第二拼合面221共面设置有利于降低组装的难度;拼合时,定位柱232和定位槽 231沿径向对准配合;与此同时,第一单元杆11和第二单元杆12沿径向靠近拼合。
48.由于第一单元座21与第一单元杆11固定连接,第二单元座22与第二单元杆12固定连接,为了保证每个单元杆的支撑效果以及方便组装,一实施例中,第二拼合面221与连接杆1的轴向平行,参见图3、图4。
49.进一步的,一实施例中,第二拼合面221经过连接杆1的轴线14,有利于提升基座20的稳定性。
50.为了使两个单元座之间的外表面完全贴合,防止形成较大的台阶,一实施例中,第一单元座21和第二单元座22两者的拼合部位具有相同的外轮廓,参见图3~4。当然在使用时两基座在允许范围内也可以有一定的错位,使刷头更加贴合唇部轮廓,易勾勒唇线,使用
手感更佳。
51.为了限制第一单元座21和第二单元座22在第一拼合面211上的旋转,一实施例中,参见图4,沿连接杆1的径向,第一单元座21的一侧带有开放的容置槽212,第二单元座22的至少一部分嵌装在容置槽212内;
52.容置槽212在朝向连接杆1的一侧也为开放结构,且容置槽212的槽底2122 与第一拼合面211衔接;
53.容置槽212在朝向连接杆1的一侧为收口结构2121。
54.第一单元座21上设有工作面213,容置槽212设置在背向工作面213的一侧,容置槽212的外轮廓与第二单元座22的部分外轮廓相同,且容置槽212在径向上的深度与第二单元座22的厚度相同,使得第二单元座22能够嵌装在容置槽212内;在收口结构2121的作用下,第二单元座22和第一单元座21固定牢固。
55.为了简化组装,一实施例中,第一单元座21与第一单元杆11为一体结构,第二单元座22与第二单元杆12为一体结构。
56.参见图2、图3,第一单元座21和第一单元杆11为第一拼合体,第二单元座22和第二单元杆12为第二拼合体,第一拼合体和第二拼合体沿径向移动配合进入拼合状态或解除拼合状态。
57.本技术的分体结构的化妆品涂抹刷,分体式结构便于灵活设置刷毛区和光面区,满足不同的使用需求。
58.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不同实施例中的技术特征体现在同一附图中时,可视为该附图也同时披露了所涉及的各个实施例的组合例。
59.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技术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技术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因此,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