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工程施工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移动货架。
背景技术:2.货架是施工现场仓库内存放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货架存放的材料以及工具种类繁多,在随着工程进度和变化时需要搬迁仓库时货架也随之需要移动,货架上的物品要统一的由人工收集归类再重新摆放,这个过程需要耗费大量时间、人力、物力,并易造成物品的损坏和丢失,从而会在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同时造成一定的浪费;目前虽然存在带滚轮的货架便于移动,但施工现场地面情况复杂使得移动不够稳定有物品掉落损坏的可能性,而且货架在库房长时间放置时,滚轮长时间负载很容易造成变形和损坏。
3.因此如何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就成为本实用新型面临的课题。
技术实现要素:4.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适用于施工现场库房的便于安全移动和稳定放置的移动货架。
5.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移动货架,包括多层架体,所述架体固定连接有水平设置的收纳箱;
6.所述架体的底部设置有若干个万向轮,每个所述万向轮均连接有减震部件;
7.所述架体的底部设置有若干个支撑杆,每根所述支撑杆均与升降机构连接。
8.所述架体为矩形结构,所述万向轮为四个且分别连接于所述架体底部的四角处,靠近每个所述万向轮的位置均设置有一个所述支撑杆。
9.所述升降机构包括对称设置于所述架体底部两侧的安装架,在每个所述安装架的两侧对称设置有竖直朝下的固定筒,每个所述固定筒的底部均为开口状;
10.每个所述固定筒的底端均转动连接有第一蜗轮,每个所述第一蜗轮的中心转轴均与其连接的所述固定筒的中心轴同轴,且每个所述第一蜗轮底面均设置有螺纹孔,所述螺纹孔的中心转轴与其对应的所述第一蜗轮的中心转轴同轴,所述第一蜗轮的外侧设置有螺纹齿;
11.每根所述支撑杆均包括竖直设置的螺纹杆,每根所述螺纹杆的底部均固定连接有水平设置的支撑座,每根所述螺纹杆均与一个所述第一蜗轮内的螺纹孔螺纹连接,且每根所述螺纹杆部分均位于与其对应的所述固定筒的中空处。
12.所述升降机构包括第一蜗杆,所述第一蜗杆转动连接于所述安装架下方,所述第一蜗杆的两端均设置有螺纹齿,所述第一蜗杆两端的螺纹齿分别与位于同侧的两个所述第一蜗轮外部螺纹齿啮合;
13.所述第一蜗杆平行设置有两个,且水平高度相同,每个所述第一蜗杆的中心处均设置有第二蜗轮,所述第二蜗轮的中心轴与所述第一蜗杆的中心轴同轴;
14.所述安装架上转动连接有第二蜗杆,所述第二蜗杆的两端均设置有与所述第二蜗
轮啮合的螺纹齿,所述第二蜗杆通过电机驱动转动,所述电机的输出轴与所述第二蜗杆的中心转轴同轴。
15.位于同侧的两个所述支撑座之间均固定连接有限位架,每个所述限位架的上侧均滑动连接于所述架体侧面外壁竖直设置的卡槽内;
16.所述升降机构的外侧设置有防护罩。
17.所述减震部件包括分别设置于所述架体底部四边角处的减震架,所述减震架包括上下对称水平设置的上板和下板,所述上板与所述下板的同一端固定连接于所述架体,所述上板和所述下板远离所述架体的一端之间固定连接有竖板,所述上板与所述下板相对应开设有贯穿的通孔;
18.所述万向轮顶部中心位置固定连接有竖直朝上的立杆,所述立杆通过所述通孔从所述下板的下方穿设至所述上板的上方,且与所述通孔滑动配合,位于所述上板与所述下板之间的所述立杆外侧套设有固定套,所述固定套沿径向开设有贯穿的固定孔,所述立杆的下侧对应所述固定孔开设有连接孔,所述固定孔与所述连接孔之间穿设有销轴;
19.所述固定套的外径大于所述通孔的内径;
20.位于所述固定套顶面与所述上板底面之间的所述立杆的外侧套设有减震弹簧;
21.常规状态下,所述固定套的底面与所述下板的顶面贴近。
22.本实用新型实际使用时:将该货架移至库房,材料及工具都放入至收纳箱内,支撑座底面通过升降机构下降并支撑于地面上,同时将货架顶起一定高度,使万向轮与地面脱离接触位于地面上方,待库房搬迁需要移动货架时,连接电源启动电机带动升降机构运转:第二蜗杆旋转带动两侧的第二蜗轮旋转,第二蜗轮带动与其固定连接的第一蜗杆旋转,第一蜗杆又同时带动两侧的第一蜗轮旋转,同时螺纹杆在限位架的限制下无法旋转,并通过第一蜗轮的螺纹孔带动向上收缩,使支撑板逐步上升,待位置位于万向轮上方后停止,断开电源。通过万向轮移动货架到新的库房,再次连接电源,启动电机与之前相反方向旋转,带动升降机构运转将支撑板再次支撑于地面上,并使万向轮脱离与地面的接触。
23.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24.1、货架通过万向轮方便移动,不再需要人工搬运重新整理货架上的物品,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施工成本,也降低了物品损坏和丢失率;
25.2、万向轮连接减震部件使移动过程中货架更加平稳,进一步保证了物品移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26.3、货架放置时,支撑杆通过升降机构可以起到长时间支撑架体的作用,并使万向轮处于空载状态,保证万向轮不变形,延长有效的使用周期;
27.4、结构设计合理,根据货架不同状态,可方便的切换支撑杆和万向轮的高度位置关系,保证货架的最佳工作状态。
附图说明
28.图1为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29.图2为本实用新型侧视图。
30.图3为图2的a区放大示意图。
31.图4为本实用新型移动状态立体结构示意图。
32.图5为本实用新型放置状态立体结构示意图。
33.图6为本实用新型升降机构立体结构示意图。
34.其中,附图标记为:1、架体;2、收纳箱;3、万向轮;4、减震部件;401、上板、402、下板;403、竖板;404、立杆;405、固定套;406、销轴;407、弹簧;5、支撑杆;501、螺纹杆;502、支撑座;6、升降机构;601、安装架;602、固定筒;603、第一蜗轮;604、第一蜗杆;605、第二蜗轮;606、第二蜗杆;607、电机;608、限位架;609、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
35.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方案进行阐述。
36.参见图1至图6所示,本实用新型是一种可移动货架,包括多层架体1,架体1固定连接有水平设置的收纳箱2,架体1的底部设置有若干个万向轮3,每个万向轮3均连接有减震部件4,架体1的底部设置有若干个支撑杆5,每根支撑杆5均与升降机构(6)连接。架体1为矩形结构,万向轮3为四个且分别连接于架体1底部的四角处,靠近每个万向轮3的位置均设置有一个支撑杆5。
37.升降机构6包括对称设置于架体1底部两侧的安装架601,在每个安装架601的两侧对称设置有竖直朝下的固定筒602,每个固定筒602的底部均为开口状,每个固定筒602的底端均转动连接有第一蜗轮603,每个第一蜗轮603的中心转轴均与其连接的固定筒602的中心轴同轴,且每个第一蜗轮603底面均设置有螺纹孔,螺纹孔的中心转轴与其对应的第一蜗轮603的中心转轴同轴,第一蜗轮603的外侧设置有螺纹齿,每根支撑杆5均包括竖直设置的螺纹杆501,每根螺纹杆501的底部均固定连接有水平设置的支撑座502,每根螺纹杆501均与一个第一蜗轮603内的螺纹孔螺纹连接,且每根螺纹杆501部分均位于与其对应的固定筒602的中空处。升降机构6包括第一蜗杆604,第一蜗杆604转动连接于安装架601下方,第一蜗杆604的两端均设置有螺纹齿,第一蜗杆604两端的螺纹齿分别与位于同侧的两个第一蜗轮603外部螺纹齿啮合,第一蜗杆604平行设置有两个,且水平高度相同,每个第一蜗杆604的中心处均设置有第二蜗轮605,第二蜗轮605的中心轴与第一蜗杆604的中心轴同轴,安装架601上转动连接有第二蜗杆606,第二蜗杆606的两端均设置有与第二蜗轮605啮合的螺纹齿,第二蜗杆606通过电机607驱动转动,电机607的输出轴与第二蜗杆606的中心转轴同轴。位于同侧的两个支撑座502之间均固定连接有限位架608,每个限位架608的上侧均滑动连接于架体1侧面外壁竖直设置的卡槽609内,升降机构6的外侧设置有防护罩。
38.减震部件4包括分别设置于架体1底部四边角处的减震架,减震架包括上下对称水平设置的上板401和下板402,上板401与下板402的一端固定连接于架体1,上板401和下板402远离架体1的一端之间固定连接有竖板403,上板401与下板402相对应开设有贯穿的通孔,万向轮3顶部中心位置固定连接有竖直朝上的立杆404,立杆404通过通孔从下板402的下方穿设至上板401的上方,且与通孔滑动配合,位于上板401与下板402之间的立杆404外侧套设有固定套405,固定套405沿径向开设有贯穿的固定孔,立杆404的下侧对应固定孔开设有连接孔,固定孔与连接孔之间穿设有销轴406,固定套405的外径大于通孔的内径,位于固定套405顶面与上板401底面之间的立杆404的外侧套设有减震弹簧407,常规状态下,固定套405的底面与下板402的顶面贴近。
39.实际使用时:将该货架移至库房,材料及工具都放入至收纳箱2内,支撑座502底面
通过升降机构6下降并支撑于地面上,同时将货架顶起一定高度,使万向轮3与地面脱离接触位于地面上方,待库房搬迁需要移动货架时,连接电源启动电机607带动升降机构6运转:第二蜗杆606旋转带动两侧的第二蜗轮605旋转,第二蜗轮605带动与其固定连接的第一蜗杆604旋转,第一蜗杆604又同时带动两侧的第一蜗轮603旋转,同时螺纹杆501在限位架608的限制下无法旋转,并通过第一蜗轮603的螺纹孔带动向上收缩,使支撑板502逐步上升,待位置位于万向轮3上方后停止,断开电源。通过万向轮3移动货架到新的库房,再次连接电源,启动电机607与之前相反方向旋转,带动升降机构6运转将支撑板502再次支撑于地面上,并使万向轮3脱离与地面的接触。
40.本实用新型未经描述的技术特征可以通过或采用现有技术实现,在此不再赘述,当然,上述说明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