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属于金属切割工具技术领域,涉及一种抗回火射吸式割炬。
背景技术:2.割炬的作用是使氧与乙炔按比例进行混合,形成预热火焰,并将高压纯氧喷射到被切割的工件上,使被切割金属在氧射流中燃烧,氧射流并把燃烧生成的熔渣(氧化物)吹走而形成割缝。目前的射吸式焊割炬大都由割炬前部、割炬中部、割炬后部以及相关组件组成,部体间通过气管焊接处理,并无抗回火装置,并且通常采用的氧气和燃气混合后长距离传输的结构,一般在切割完成关火后,由于没有防护措施,容易使火星通过管道进入到氧气瓶或乙炔瓶中从而导致该气体瓶出现爆炸,进而造成人员的伤害,存在易回火,安全性不高的缺点。
3.综上所述,为解决现有割炬结构上的不足,需要设计一种抗回火射吸式割炬。
技术实现要素: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的技术存在上述问题,提出了一种气体压力大、抗回火性能好且使用轻便的射吸式割炬。
5.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通过下列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抗回火射吸式割炬,包括:
6.割炬主体,包括进气通道和出气通道,所述进气通道的出气端与所述出气通道的进气端相连接,其中,所述进气通道包括第一进气通道和第二进气通道,所述出气通道包括第一出气通道、第二出气通道以及第三出气通道,且所述第一进气通道分别连接所述第一出气通道和所述第二出气通道,所述第二进气通道连接所述第三出气通道。
7.在上述的一种抗回火射吸式割炬中,所述割炬主体包括多个出气管道,分别为切割氧管、预热氧管以及燃气管,其中,所述第一出气通道位于所述切割氧管内,所述第二出气通道位于所述预热氧管内,所述第三出气通道内位于所述燃气管内。
8.在上述的一种抗回火射吸式割炬中,所述割炬主体包括进气管道,分别为氧气进气管和燃气进气管,其中,所述第一进气通道位于所述氧气进气管内,所述第二进气通道位于所述燃气进气管内。
9.在上述的一种抗回火射吸式割炬中,所述出气管道上靠近所述进气管道的一端套接有手柄,且所述手柄的一侧设置有与所述切割氧管相连通的切割氧阀。
10.在上述的一种抗回火射吸式割炬中,所述氧气进气管和所述燃气进气管上分别连接有氧气阀和燃气阀。
11.在上述的一种抗回火射吸式割炬中,所述割炬主体包括割炬前部,所述割炬前部设置有多个与所述出气管道相连通的接口,分别为切割氧口、预热氧口以及燃气口,其中,所述切割氧口所述切割氧管道相连通,所述预热氧口与所述预热氧管道相连通,所述燃气口与所述燃气管道相连通。
12.在上述的一种抗回火射吸式割炬中,所述割炬前部包括用于混合气体的混合通
道,且所述混合通道分别与所述预热氧口和所述燃气口相连通。
13.在上述的一种抗回火射吸式割炬中,所述割炬前部安装有割嘴,且所述割嘴分别与所述切割氧口和所述预热氧口相连通。
14.在上述的一种抗回火射吸式割炬中,所述手柄呈流线型设置。
15.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6.(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抗回火射吸式割炬,通过将三根出气管道直接与进气管道相连接,使得进气管道内的高压气体可以直接进入出气管道,在发生回火现象时,由于进气气体的冲力远大于回火力,可以强力阻止回火火焰进入出气管道,大大提高了割炬的抗回火性能。
17.(2)、通过在进气管道的出气端将气体分开为三路流通,大大提高了出气管道内的气体压力,提升了气体的燃烧效率,同时还避免了在大功率用气时因进气压力不足导致的燃烧效率低下。
18.(3)、通过在割炬前部设置混合通道,使得氧气与燃气在割炬前部混合,在发生回火现象,也能通过混合通道将火星分解,进一步提升抗回火性能。
附图说明
19.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抗回火射吸式割炬的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20.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抗回火射吸式割炬的剖视图。
21.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抗回火射吸式割炬的割炬前部的剖视图。
22.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抗回火射吸式割炬的另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23.图中,100、割炬主体;110、进气管道;111、氧气进气管;112、燃气进气管;120、出气管道;121、切割氧管;122、预热氧管;123、燃气管;130、切割氧阀;140、氧气阀;150、燃气阀;200、手柄;300、割炬前部;310、切割氧口;320、预热氧口;330、燃气口;340、混合通道;400、割嘴。
具体实施方式
24.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这些实施例。
25.需要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
……
)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26.如图1至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抗回火射吸式割炬,包括:割炬主体100,包括进气通道和出气通道,所述进气通道的出气端与所述出气通道的进气端相连接,其中,所述进气通道包括第一进气通道和第二进气通道,所述出气通道包括第一出气通道、第二出气通道以及第三出气通道,且所述第一进气通道分别连接所述第一出气通道和所述第二出气通道,所述第二进气通道连接所述第三出气通道。
27.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抗回火射吸式割炬,通过将出气通道直接与进气通道相连接,使得进气通道内的高压气体可以直接进入出气通道,在人员操作不当发生回火现象时,由于进气气体的冲力远大于回火力,可以强力阻止回火火焰进入出气通道,大大提高了割
炬的抗回火性能。
28.优选地,如图1至图4所示,所述割炬主体100包括多个出气管道120,分别为切割氧管121、预热氧管122以及燃气管123,其中,所述第一出气通道位于所述切割氧管121内,所述第二出气通道位于所述预热氧管122内,所述第三出气通道内位于所述燃气管123内。
29.进一步优选地,所述割炬主体100包括进气管道110,分别为氧气进气管111和燃气进气管112,其中,所述第一进气通道位于所述氧气进气管111内,所述第二进气通道位于所述燃气进气管112内。
30.在本实施例中,氧气进气管111分别连接切割氧管121和预热氧管122,燃气进气管112连接燃气管123,在气体通过进气管道110进入割炬时,立即分别通过各个管道流出,互不干扰,最大程度上保留了进气气体的压力,使得气体可以充分混合,大大提升了燃烧效率,同时,可以在大功率作业时保证气体压力,避免因气体压力不足影响工作效率。
31.优选地,如图1至图4所示,所述出气管道120上靠近所述进气管道110的一端套接有手柄200,且所述手柄200的一侧设置有与所述切割氧管121相连通的切割氧阀130。
32.进一步优选地,所述手柄200呈流线型设置。
33.在本实施例中,出气管道120上套接有手柄200,且在手柄200的一侧设置有切割氧阀130,切割氧阀130用于控制切割氧气的流量,在实际操作时,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工作需要打开或者关闭切割氧阀130,将切割氧阀130设置在手柄200的一侧可以方便工作人员操作,且设置成流线型方便操作人员抓握,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提升了操作效率。
34.优选地,如图1至图4所示,所述氧气进气管111和所述燃气进气管112上分别连接有氧气阀140和燃气阀150。
35.在本实施例中,分别通过氧气阀140和燃气阀150控制氧气进气和燃气进气的流量,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随时调节气体流量,便于控制。
36.优选地,如图1至图4所示,所述割炬主体100包括割炬前部300,所述割炬前部300设置有多个与所述出气管道120相连通的接口,分别为切割氧口310、预热氧口320以及燃气口330,其中,所述切割氧口310所述切割氧管121相连通,所述预热氧口320与所述预热氧管122相连通,所述燃气口330与所述燃气管123相连通。
37.进一步优选地,所述割炬前部300包括用于混合气体的混合通道340,且所述混合通道340分别与所述预热氧口320和所述燃气口330相连通。
38.在本实施例中,割炬前部300设置有混合通道340,用于将预热氧气与燃气相混合,将混合通道340设置于割炬前部300,使得气体在到达割嘴400前进行混合,在操作不当引起回火时,混合通道340可以对火星进行分解,避免火星进入出气管道120,进一步提升了抗回火性能。
39.优选地,如图1至图4所示,所述割炬前部300安装有割嘴400,且所述割嘴400分别与所述切割氧口310和所述预热氧口320相连通。
40.在本实施例中,割嘴400与预热氧口320相连接,预热氧口320将混合后的气体传输到割嘴400,通过割嘴400喷射火焰用于加热待切割工件,再通过切割氧管121为割嘴400提供切割氧气,用于切割工件。
41.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一”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
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术语“连接”、“固定”等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固定”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42.另外,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43.本文中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精神作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但并不会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者超越所附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