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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明挖隧道施工用建材搬运推车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03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一种明挖隧道施工用建材搬运推车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手推车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明挖隧道施工用建材搬运推车。


背景技术:

2.隧道施工,是新奥地利隧道施工方法的简称,它是奥地利学者在长期从事隧道施工实践中,从岩石力学的观点出发而提出的一种合理的施工方法,是采用喷锚技术和监控量测,并与岩石力学理论构成的一个体系而形成的一种新的工程施工方法,现阶段明挖隧道在施工的过程中,需要采用多个工作人员将建材搬到推车上面,然后通过推车将建材运送至使用位置,这样采用多人搬动建材容易出现手滑导致建材压脚的现象,采用多人工作不但提高了经济费用,而且还增加工作人员的劳动力;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明挖隧道施工用建材搬运推车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使用安全高效、经济费用低且工人劳动强度小的明挖隧道施工用建材搬运推车。
4.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明挖隧道施工用建材搬运推车,包括:
5.主车架,所述主车架包括底座、安装在底座上并用于载装建材的u型板,所述底座上设有多个用于支撑主车架行走的移动轮;
6.吊装组件,所述吊装组件安装在所述主车架上,所述吊装组件包括连接板、均安装在连接板上的挂环、升降机构和平移机构,通过所述升降机构和平移机构联合驱动所述挂环,以将钩挂在挂环上的建材搬运至主车架的u型板上。
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移动轮安装在所述底座的下表面,所述底座一端的上表面固定有立板,所述立板的外侧面上固定有用至少两个推杆,所述推杆的外表面上包裹有防滑套。
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u型板固定在所述底座的上表面,所述u型板的内侧壁上固定有至少两个相互平行u型架,每个所述型架的底面均与u型板的内底壁固定连接。
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u型板的正面固定有铭牌和控制开关,所述控制开关位于所述铭牌的右侧,所述立板的内侧面上还固定有用于为吊装组件供电的蓄电池。
1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连接板水平设置在所述u型板的上方,所述连接板的一端固定有竖直向下伸出的立杆,所述立杆的下端固定在连接轴承的内圈上,所述连接轴承镶嵌固定在底座的上表面,且所述立杆位于u型座和立板之间。
1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立板的上表面开设有插孔,所述立杆的外表
面开设有滑槽,所述滑槽的内部固定有l型杆,所述l型杆远离滑槽的一端延伸并固定在插孔的内部。
12.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平移机构包括驱动电机、螺纹杆和螺纹筒,所述驱动电机固定在所述连接板的上表面,所述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与水平设置的螺纹杆同轴固定,所述螺纹杆的长度方向与所述u型板的长度方向一致,所述螺纹杆的自由端固定在旋转轴承的内圈上,所述旋转轴承固定在固定块上,所述固定块固定在所述连接板的上表面,所述螺纹筒通过螺纹匹配连接在所述螺纹杆的外部,所述升降机构连接在所述螺纹筒上。
13.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升降机构包括旋转电机、绕线盘和导轮,所述旋转电机固定在保护壳内,所述保护壳分别与连接板和立杆固定,所述旋转电机的输出轴同轴固定有连接杆,所述连接杆远离旋转电机的一端与密封轴承的内圈固定,所述密封轴承固定在所述保护壳上,所述连接杆的外表面同轴固定有所述绕线盘,所述绕线盘上卷绕有钢丝绳,所述钢丝绳的自由端贯穿保护壳上设置的通孔并绕过所述导轮,所述挂环固定在钢丝绳的自由端上,所述导轮转动安装在支架上,所述支架固定在所述螺纹筒上。
14.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连接板上开设有竖向贯通的滑孔,所述滑孔为长条状且其长度方向与螺纹杆的长度方向一致,所述支架竖直向上贯穿所述滑孔并固定在所述螺纹筒上。
15.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连接板的侧面固定有把手。
16.与相关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明挖隧道施工用建材搬运推车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7.①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有旋转电机,利用旋转电机的转动以带动连接杆进行转动,并且使钢丝绳利用连接杆和绕线盘的旋转而缠绕在绕线盘表面,紧接着使钢丝绳带动导轮转动,同时能够使钢丝绳通过挂钩和挂环的配合将建材吊起,并且能够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18.②
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有驱动电机,利用驱动电机提供的动力带动螺纹杆旋转,并且使导轮利用螺纹杆和螺纹筒的配合左右移动,同时利用驱动电机和旋转电机的同步转动,能够使工作人员将建材移动至u型槽内的合适位置,方便工作人员将建材放在u型架上表面,同时能够减少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避免采用多人工作以降低经济费用。
附图说明
19.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20.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剖面图;
21.图3为本实用新型保护壳的主视剖面图;
22.图中标号说明:
23.1、移动轮;2、底座;3、控制开关;4、铭牌;5、u型板;6、u型架;7、挂环;8、连接板;9、固定块;10、螺纹筒;11、滑孔;12、螺纹杆;13、把手;14、驱动电机;15、保护壳;16、l型杆;17、推杆;18、防滑套;19、蓄电池;20、立板;21、插孔;22、立杆;23、连接轴承;24、导轮;241、支架;25、旋转轴承;26、钢丝绳;27、通孔;28、旋转电机;29、滑槽;30、密封轴承;31、绕线盘;32、连接杆。
具体实施方式
24.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
25.参照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一种明挖隧道施工用建材搬运推车的一实施例;
26.一种明挖隧道施工用建材搬运推车,包括:主车架,所述主车架包括底座2、安装在底座2上并用于载装建材的u型板5,所述底座2上设有多个用于支撑主车架行走的移动轮1;吊装组件,所述吊装组件安装在所述主车架上,所述吊装组件包括连接板8、均安装在连接板8上的挂环7、升降机构和平移机构,通过所述升降机构和平移机构联合驱动所述挂环7,以将钩挂在挂环7上的建材搬运至主车架的u型板5上。
27.所述移动轮1安装在所述底座2的下表面,所述底座2一端的上表面固定有立板20,所述立板20的外侧面上固定有用至少两个推杆17,所述推杆17的外表面上包裹有防滑套18,工作人员手抓推杆17上的防滑套18驱动整个推车移动,利用推杆17和移动轮1的配合,便于工作人员推动该推车移动至使用位置。
28.所述u型板5固定在所述底座2的上表面,所述u型板5的内侧壁上固定有至少两个相互平行u型架6,每个所述型架的底面均与u型板5的内底壁固定连接。利用u型板5和u型架6的配合,能够防止建材掉落,并且便于工作人员对建材进行捆绑。
29.所述u型板5的正面固定有铭牌4和控制开关3,所述控制开关3位于所述铭牌4的右侧,所述立板20的内侧面上还固定有用于为吊装组件供电的蓄电池19。
30.所述连接板8水平设置在所述u型板5的上方,所述连接板8的一端固定有竖直向下伸出的立杆22,所述立杆22的下端固定在连接轴承23的内圈上,所述连接轴承23镶嵌固定在底座2的上表面,且所述立杆22位于u型座和立板20之间,所述连接板8的侧面固定有把手13。
31.所述立板20的上表面开设有插孔21,所述立杆22的外表面开设有滑槽29,所述滑槽29的内部固定有l型杆16,所述l型杆16远离滑槽29的一端延伸并固定在插孔21的内部。通过l型杆16能够对立杆22进行定位,避免该推车移动时立杆22带动连接板8摆动。
32.所述平移机构包括驱动电机14、螺纹杆12和螺纹筒10,所述驱动电机14固定在所述连接板8的上表面,所述驱动电机14的输出轴与水平设置的螺纹杆12同轴固定,所述螺纹杆12的长度方向与所述u型板5的长度方向一致,所述螺纹杆12的自由端固定在旋转轴承25的内圈上,所述旋转轴承25固定在固定块9上,所述固定块9固定在所述连接板8的上表面,所述螺纹筒10通过螺纹匹配连接在所述螺纹杆12的外部,所述升降机构连接在所述螺纹筒10上。
33.所述升降机构包括旋转电机28、绕线盘31和导轮24,所述旋转电机28固定在保护壳15内,所述保护壳15分别与连接板8和立杆22固定,所述旋转电机28的输出轴同轴固定有连接杆32,所述连接杆32远离旋转电机28的一端与密封轴承30的内圈固定,所述密封轴承30固定在所述保护壳15上,通过导轮24能够对钢丝绳26进行支撑,并且利用保护壳15能够对旋转电机28进行保护,同时能够提高旋转电机28的使用寿命,所述连接杆32的外表面同轴固定有所述绕线盘31,所述绕线盘31上卷绕有钢丝绳26,所述钢丝绳26的自由端贯穿保护壳15上设置的通孔27并绕过所述导轮24,所述挂环7固定在钢丝绳26的自由端上,所述导轮24转动安装在支架241上,所述支架241固定在所述螺纹筒10上,利用钢丝绳26和绕线盘
31的配合,能够带动建材向上移动。
34.所述连接板8上开设有竖向贯通的滑孔11,所述滑孔11为长条状且其长度方向与螺纹杆12的长度方向一致,所述支架241竖直向上贯穿所述滑孔11并固定在所述螺纹筒10上。
35.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明挖隧道施工用建材搬运推车的工作原理如下:在工作人员使用的过程中,首先将捆绑好的建材通过挂钩挂在挂环7上面,然后按动控制开关3,使旋转电机28产生动力,同时使连接杆32带动绕线盘31进行旋转,并且使钢丝绳26利用绕线盘31的旋转缠绕在绕线盘31的外表面,然后通过钢丝绳26、挂环7和挂钩的配合将建材吊起,紧接着利用驱动电机14提供的动力带动螺纹杆12转动,同时使螺纹筒10利用螺纹杆12的转动,带动导轮24进行移动,然后利用旋转电机28和驱动电机14的同步工作,将建材逐渐吊起并放在u型架6上表面。
36.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37.以上所述实施例仅是为充分说明本实用新型而所举的较佳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