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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吸尘器以及电动吸尘装置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24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电动吸尘器以及电动吸尘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发明涉及一种具有吸入口体且以二次电池为电源而进行动作的电动吸尘器、以及具备该电动吸尘器的电动吸尘装置。


背景技术:

2.以往,众所周知,使用二次电池作为驱动源的无绳式电动吸尘器为非接触式充电方式的吸尘器,在该无绳式电动吸尘器中,具备受电线圈,通过在面对受电线圈而进行磁场耦合的充电装置的供电线圈中流过的电流,使受电线圈产生感应电动势,并通过该感应电动势来对二次电池进行充电。受电线圈被配置于电动吸尘器的吸尘器主体、或者吸入口体等。在将受电线圈配置在吸入口体的情况下,希望难以受到在吸入口体配置的电动机等磁性体的影响。
3.现有技术文献
4.专利文献
5.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20-5349号公报


技术实现要素:

6.本发明想要解决的课题在于,提供一种通过磁场耦合而能够对二次电池进行高效充电的电动吸尘器、以及具备该电动吸尘器的电动吸尘装置。
7.本发明的电动吸尘器具有吸入口体,且将二次电池作为电源而进行动作。吸入口体具备:主体部、连接管、磁性体、以及受电部。连接管的一端侧连接于主体部。磁性体相对于连接管而位于一侧。受电部位于以连接管为基准而与磁性体相反的一侧亦即另一侧。受电部从进行了磁场耦合的供电部来接受对二次电池进行充电的电力。
8.根据上述构成,供电部使受电部产生的感应电动势难以受到磁性体的妨碍,从而通过磁场耦合而能够对二次电池进行高效充电。
附图说明
9.图1是表示从后方观察到的第1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装置的电动吸尘器的吸入口体装配在充电装置上的状态的侧视图。
10.图2是表示图1中的吸入口体的俯视图。
11.图3是表示图1中的电动吸尘器的立体图。
12.图4是表示图1中的吸入口体以及充电装置的立体图。
13.图5是表示图1中的吸入口体装配在充电装置上的状态的立体图。
14.图6是表示从后方观察到的第2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装置的电动吸尘器的吸入口体装配在充电装置上的状态的侧视图。
15.图7是表示图6中的吸入口体的俯视图。
16.图8是表示图6中的吸入口体以及充电装置的立体图。
17.图9是表示第3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装置的电动吸尘器的吸入口体装配在充电装置上的状态的侧视图。
18.图10是表示图9中的吸入口体的俯视图。
19.图11是表示图9中的吸入口体以及充电装置的立体图。
20.附图标记说明
21.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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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吸尘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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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吸尘器
[0022]2ꢀꢀꢀꢀꢀ
充电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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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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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电池
[0023]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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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电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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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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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部
[0024]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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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入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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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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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部
[0025]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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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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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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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性体
具体实施方式
[0026]
(第1实施方式)
[0027]
下面,参照附图,说明第1实施方式。
[0028]
图3中,1是电动吸尘器。电动吸尘器1用于清扫被清扫部的尘埃。在本实施方式中,作为电动吸尘器1,以杆型电动吸尘器为例进行说明。另外,以下,左右方向以及前后方向是在对地面等下方的被清扫部进行清扫的通常使用状态下,以电动吸尘器1的使用者所看到的方向为基准。
[0029]
电动吸尘器1具备吸尘器主体10。吸尘器主体10形成有主体吸入口100。风路体11以机械性以及流体性的方式连接于主体吸入口100。在本实施方式中,风路体11具有吸气管110以及吸入口体111。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吸气管110为直管状的管子,但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在至少一部分具有软管等。
[0030]
在本实施方式中,吸入口体111为地面清扫刷。如图2所示,吸入口体111具有主体部1110。在主体部1110开口设置有吸入口11100。吸入口11100至少形成在主体部1110的底部。主体部1110形成为具有长边方向。主体部1110配置成:以长边方向为宽度方向或者左右方向。即,主体部1110为横向较长的形状。另外,主体部1110配置成:以短边方向为前后方向。
[0031]
连接管1111以机械性以及流体性的方式连接于主体部1110。连接管1111经由主体部1110的内部的连通风路部11101而呈流体性地与吸入口11100连接,并与吸入口11100连通。连接管1111的一端侧连接于主体部1110,连接管1111的另一端侧与吸气管110连接。连接管1111的一端侧以围绕轴心而能够相对于主体部1110向一侧方向以及另一侧方向转动的方式连接于主体部1110。即,主体部1110相对于连接管1111的轴心而言,能够朝向在该轴心方向上观察时的顺时针方向以及逆时针方向进行转动。另外,连接管1111连接于主体部1110的宽度方向的中央部。因此,主体部1110相对于连接管1111而向一侧和另一侧延伸。另外,连接管1111的一端侧连接于主体部1110的后部。连接管1111的另一端侧从主体部1110朝向后方突出。
[0032]
另外,在主体部1110,以可以活动的方式配置有作为动作部的清扫体1112。在本实施方式中,清扫体1112为旋转清扫体。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清扫体1112形成为轴状,且以能够旋转的方式配置在吸入口11100。清扫体1112的两端部以旋转自如的方式被保持在主
体部1110。在清扫体1112的外部配置有毛刷、或者刮板等清扫部件11120,构成为:通过旋转,清扫部件11120掏出或者掏取被清扫部的尘埃。
[0033]
此外,在主体部1110配置有磁性体1113。在本实施方式中,磁性体1113为:使清扫体1112进行动作的致动器。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磁性体1113为电动机,其具有金属等磁性体制的部件亦即壳体,通过由所内置的线圈或磁铁等磁力产生部产生的磁力来输出旋转力。磁性体1113通过由齿轮和正时皮带等构成的传递机构1114而与清扫体1112连结,并通过所输出的旋转力而提供驱使清扫体1112旋转的动力。在本实施方式中,磁性体1113配置在主体部1110上的连接管1111的一侧。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磁性体1113配置成:在主体部1110的长边方向亦即宽度方向上呈长边状。另外,磁性体1113配置在吸入口11100的后方。磁性体1113内置于主体部1110。另外,磁性体1113接近于主体部1110的底部、以及后部。
[0034]
传递机构1114配置在:主体部1110中的相对于磁性体1113而言的与连接管1111相反的一侧的位置。即,以磁性体1113为基准,传递机构1114与连接管1111处于:左右方向亦即宽度方向上的相互相反侧的位置。传递机构1114在主体部1110的内部而沿着前后方向来配置。
[0035]
另外,如图1以及图2所示,在主体部1110配置有作为安全装置的自动停止装置1115。自动停止装置1115用于对吸入口体111的底部是否与被清扫部接触进行检测,当检测到了吸入口体111的底部从被清扫部离开了规定以上的距离之时,就会使动作中的磁性体1113自动停止下来。在本实施方式中,自动停止装置1115配置在主体部1110中的连接管1111的另一侧。即,本实施方式的自动停止装置1115配置在:主体部1110中的以连接管1111为基准而与磁性体1113相反的一侧的位置。另外,自动停止装置1115配置在:主体部1110中的相对于磁性体1113而呈左右大致对称的位置。即,自动停止装置1115配置在吸入口11100的后方。另外,自动停止装置1115接近于主体部1110的底部、以及后部而被配置在主体部1110。
[0036]
自动停止装置1115为:比磁性体1113还要轻的负载物。自动停止装置1115具有:作为对磁性体1113的驱动进行控制的驱动控制部的电路基板等安全装置主体部亦即停止装置主体部11150。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停止装置主体部11150配置成:在主体部1110的长边方向亦即宽度方向上呈长条状。在停止装置主体部11150上连接有检测子11151。在本实施方式中,检测子11151例如为车轮。检测子11151从主体部1110的底部向下方突出。检测子11151被施加朝向从主体部1110突出出来的方向的力,通过与被清扫部接触,利用吸入口体111的自重而克服所施加的力,能够退避到主体部1110内。构成为:对应于检测子11151的进退来切换自动停止装置1115的动作的接通和断开。
[0037]
如图3所示,在吸尘器主体10的内部配置有电动送风机12。另外,在吸尘器主体10配置有分离部13。分离部13与主体吸入口100连通,电动送风机12与分离部13连通。在本实施方式中,作为分离部13,虽然使用了旋风分离部,但并不限定于此,也可以为过滤器等。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分离部13相对于吸尘器主体10而能够拆装。
[0038]
电动送风机12的动作由使用者使用设定机构14来进行设定。在本实施方式中,设定机构14配置在吸尘器主体10。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设定机构14配置在吸尘器主体10的把持部101。在本实施方式中,设定机构14为:按键等开关。在使用者操作电动吸尘器1之际,由使用者把持把持部101。也有把持部101因为电动吸尘器1的种类而被配置在风路体11等
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设定机构14配置在吸尘器主体10、或者风路体11等。
[0039]
电动送风机12通过控制机构15而被控制。控制机构15接收与设定机构14的操作相对应的信号,基于该信号而使电动送风机12等进行动作。控制机构15优选使用微机等。控制机构15具有:存储有程序或者参数等的存储部、以及基于参数等而执行存储于该存储部的程序的运算部。电动送风机12、控制机构15、以及图2所示的吸入口体111的磁性体1113及自动停止装置1115等电动部通过作为驱动源的图3所示的二次电池16而被供电。即,本实施方式的电动吸尘器1为:将二次电池16作为电源而进行动作的无绳式电动吸尘器。二次电池16可以内置于吸尘器主体10,也可以相对于吸尘器主体10而能够拆装。而且,二次电池16与图1以及图2所示的受电部17电连接,并通过受电部17产生的电力而被充电。受电部17配置在电动吸尘器1的吸入口体111。受电部17配置在:吸入口体111的主体部1110中的以连接管1111为基准而与磁性体1113相反的一侧亦即另一侧。即,连接管1111的一端侧位于受电部17与磁性体1113之间的位置。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受电部17配置在:以连接管1111为基准而与自动停止装置1115相同的一侧。在本实施方式中,围绕连接管1111的轴心的受电部17的重心处的力矩与自动停止装置1115的重心处的力矩之和等于或者大致等于:围绕连接管1111的轴心的磁性体1113的力矩。并不限定于此,在没有自动停止装置1115的情况下,围绕连接管1111的轴心的受电部17的力矩等于或者大致等于:围绕连接管1111的轴心的磁性体1113的力矩。
[0040]
通过图4以及图5所示的充电装置2而以非接触的方式在受电部17产生电力。即,使用充电装置2,图3所示的二次电池16能够进行非接触充电。通过电动吸尘器1、图4及图5所示的充电装置2来构成图1及图2所示的电动吸尘装置vc。
[0041]
在本实施方式中,充电装置2为无线式的充电基座。即,充电装置2相对于电动吸尘器1而非有线连接,相对于电动吸尘器1也非机械性连接。图1以及如图4所示,充电装置2具备:与吸入口体111相接近地配置的配置部20。在配置部20配置有供电部21。另外,充电装置2具备:相对于商业用电源等外部电源而能够拆装的电源插头部。而且,供电部21与电动吸尘器1的受电部17进行非接触性耦合,供电部21从电源插头部接受外部电源的供电,并向受电部17供给图3所示的二次电池16的充电用电力。在本实施方式中,图1及图4所示的供电部21与受电部17进行磁场耦合。即,本实施方式中的供电部21为供电线圈,受电部17为受电线圈。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供电部21与受电部17进行磁场耦合,使受电部17产生感应电动势。
[0042]
另外,在本实施方式中,配置部20形成为:将电动吸尘器1的吸入口体111的主体部1110包围起来的框架状。即,在本实施方式中,配置部20具备:对吸入口体111相对于充电装置2的位置进行限制的限制部200。限制部200形成为壁状。而且,在本实施方式中,吸入口体111能够载放于配置部20。即,吸入口体111的底部能够与配置部20相对置地配置在配置部20上。优选在配置部20形成有供电面201。供电面201以平面状而形成在限制部200的内侧。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供电面201平行于地面等充电装置2的设置面,优选配置为水平状。供电部21配置成与供电面201相接近。在本实施方式中,供电部21配置成:线圈的轴向亦即磁场的方向是与供电面201交叉或者正交的方向。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供电部21的线圈的轴向亦即磁场的方向为上下方向。
[0043]
在本实施方式中,供电面201配置成:与载放在该供电面201的吸入口体111的主体
部1110的受电面11102平行或者大致平行。受电面11102形成在吸入口体111的主体部1110的底部。受电面11102构成主体部1110的底面的至少一部分。受电面11102优选形成为平面状。受电部17接近地配置于受电面11102。即,受电部17配置在吸入口体111或者主体部1110的底部附近。在本实施方式中,受电部17配置成比停止装置主体部11150更接近于受电面11102。即,在上下方向上,受电部17配置在受电面11102与停止装置主体部11150之间。受电部17配置成:线圈的轴向亦即磁场的方向是与受电面11102交叉或者正交的方向。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受电部17的线圈的轴向亦即磁场的方向为上下方向。另外,受电部17配置成:其中心部至少与自动停止装置1115的停止装置主体部11150不重叠。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受电部17配置成:在上下方向、左右方向、以及前后方向上观察时,线圈的中心轴至少与自动停止装置1115的停止装置主体部11150不重叠。在本实施方式中,受电部17配置成:相对于自动停止装置1115而偏靠向吸入口体111的主体部1110的外侧。
[0044]
在本实施方式中,图3所示的二次电池16的充电状态通过控制机构15而被监视。即,本实施方式的控制机构15具有:对二次电池16的充电状态进行监视的充电监视机构的功能。另外,控制机构15具有:通过对二次电池16的容量或者电压进行检测来检测二次电池16的充电状态,并对应于所检测到的充电状态,根据需要来控制二次电池16的充电的充电控制机构的功能。
[0045]
接着,说明第1实施方式的作用。
[0046]
使用者把持电动吸尘器1的把持部101,并操作设定机构14,由此对应于该操作,控制机构15对从二次电池16流向电动送风机12的通电量进行控制,从而驱动电动送风机12。利用由电动送风机12的驱动而产生的负压,将尘埃与空气一起从主体吸入口100直接吸入到分离部13,或者,将尘埃与空气一起从主体吸入口100经由以机械性以及流体性的方式连接于主体吸入口100的风路体11而吸入到分离部13,在分离部13来对尘埃进行分离捕集。另外,根据需要,使用者通过操作设定机构14而由作为致动器的磁性体1113使清扫体1112进行动作,掏出进入到被清扫部的尘埃。从分离部13排出的空气被吸入到电动送风机12,在将电动送风机12冷却之后,被排出到吸尘器主体10的外部。清扫结束时,通过使用者操作设定机构14,控制机构15使电动送风机12等停止下来。
[0047]
不使用的电动吸尘器1设置于:电源插头部机械性连接以及电连接于外部电源的充电装置2。此时,在本实施方式中,电动吸尘器1的吸入口体111接近地配置于充电装置2的配置部20。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吸入口体111配置于充电装置2的配置部20的限制部200的内侧,吸入口体111的底部载放在配置部20的供电面201,使受电面11102与供电面201以接触或者接近的方式在上下方向上相对置。在该状态下,受电面11102与供电面201位于相互平行或者大致平行的位置,电动吸尘器1的受电部17与充电装置2的供电部21相互接近。在本实施方式中,受电部17与供电部21在上下方向上相对置地配置。优选为在上下方向上观察时,受电部17的一部分处于与供电部21的一部分重叠的位置。更优选为在上下方向上观察时,受电部17与供电部21处于同轴或者大致同轴的位置。
[0048]
在充电装置2中,利用任意的触发手法,使电流从外部电源流到供电部21,从而在供电部21产生磁场。作为该触发手法,例如可以列举出:使电动吸尘器1设置或者接近于充电装置2的手法、达到规定时刻的手法、使用者通过规定的输入操作等而发出充电开始指令的手法、或者这些手法的组合等。而且,通过在供电部21产生的磁场,在与供电部21相对置
地配置的且与供电部21磁场耦合的电动吸尘器1的受电部17产生感应电动势,通过该感应电动势而对二次电池16进行充电。在本实施方式中,受电部17与供电部21在进行了磁场耦合的状态下,在上下方向上相对置,二者耦合的磁场的方向b为上下方向。在此,所谓的磁场的方向b是指:受电部17以及/或者供电部21的线圈面中的磁力线的方向。受电部17与供电部21耦合的磁场基本上分布在受电部17与供电部21的附近,在吸入口体111中,不会受到以连接管1111为基准而处于相反侧的磁性体1113侧的影响。
[0049]
控制机构15对二次电池16的充电状态进行监视,并对二次电池16进行充电,直至达到充满电状态、或者预先确定的充电状态或者充电比例、或者使用者设定的所希望的充电状态或充电比例为止。
[0050]
根据第1实施方式,在吸入口体111设置有:从进行了磁场耦合的供电部21接受对二次电池16进行充电的电力的受电部17,并以连接管1111为基准,将磁性体1113与受电部17配置在彼此相反的一侧,由此,供电部21使受电部17产生的感应电动势就会难以受到磁性体1113的妨碍,从而通过磁场耦合而能够对二次电池16进行高效充电。因此,不需要二次电池16充电用的机械性的接点部,从而也就不需要进行接点部的维修保养,并且能够提高吸入口体111的主体部1110的外观设计的自由度。另外,利用磁性体1113或者受电部17的重量、或者围绕连接管1111的轴心的力矩,能够减轻吸入口体111的主体部1110的重心相对于连接管1111而偏靠向一侧或者另一侧的情形,在进行清扫之际把持把持部101时,能够提高操作吸入口体111时的操作性。
[0051]
特别是在将连接管1111以能够围绕轴心而向一侧方向以及另一侧方向进行转动的方式连接于主体部1110而构成吸入口体111的情况下,当把持把持部101而将吸入口体111从地面等被清扫部抬起来之时,利用围绕连接管1111的轴心的磁性体1113、或者受电部17的力矩,能够减轻吸入口体111的主体部1110围绕连接管1111的轴心而相对性地转动倾斜的情形,能够提高清扫时的操作性。
[0052]
此外,由于磁性体1113为致动器,因此,即便是在包括利用该致动器进行动作的动作部在内的吸入口体111中,受电部17处的非接触充电也会难以受到磁性体1113的妨碍。
[0053]
另外,由于受电部17与供电部21在进行了磁场耦合的状态下,至少一部分位于相互对置的位置,因此,能够提高二次电池16的充电效率,从而能够缩短充电时间。
[0054]
在本实施方式中,由于受电部17与供电部21在进行了磁场耦合的状态下,至少一部位于上下方向上相互对置的位置,因此,磁性体1113不是处在所耦合的磁场的方向b上的受电部17与供电部21的投影范围内,从而二次电池16的非接触充电更加难以受到磁性体1113的妨碍。
[0055]
另外,在第1实施方式中,充电装置2并不限定于载放电动吸尘器1的吸入口体111的装置。
[0056]
(第2实施方式)
[0057]
接着,参照图6至图8,说明第2实施方式。另外,关于与第1实施方式同样的构成以及作用,赋予同一符号,并省略其说明。
[0058]
在本实施方式中,电动吸尘器1的受电部17接近地配置于吸入口体111的主体部1110的侧部。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与受电部17接近的受电面11102形成在:主体部1110中的以连接管1111为基准而与磁性体1113相反的一侧的侧部。即,受电部17位于:主体部1110
中的与传递机构1114相反的一侧的侧端附近。受电面11102构成主体部1110的侧面的至少一部分。受电部17配置在:以自动停止装置1115为基准而与连接管1111相反的一侧。另外,受电部17配置成比停止装置主体部11150更接近于受电面11102。在本实施方式中,在左右方向上,受电部17配置在受电面11102与停止装置主体部11150之间。另外,受电部17配置成:线圈的轴向亦即磁场的方向是与受电面11102交叉或者正交的方向。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受电部17的线圈的轴向亦即磁场的方向为左右方向亦即两侧方向。此外,受电部17配置成:其中心部至少与自动停止装置1115的停止装置主体部11150不重叠。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受电部17配置成:在上下方向、左右方向、以及前后方向上观察时,线圈的中心轴至少与自动停止装置1115的停止装置主体部11150不重叠。在本实施方式中,受电部17配置成:相对于自动停止装置1115而偏靠向吸入口体111的主体部1110的外侧。
[0059]
另外,充电装置2配置成:与供电部21接近的供电面201能够与电动吸尘器1的吸入口体111的主体部1110的侧部相对置。在本实施方式中,如图8所示,充电装置2构成为:配置部20的限制部200形成为

字状,供电面201形成在限制部200的侧面。供电面201形成为平面状。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供电面201配置成与地面等充电装置2的设置面交叉,优选配置成与地面等充电装置2的设置面垂直的状态。即,在本实施方式中,构成为:吸入口体111的底部不是载放在供电面201上。另外,供电部21配置成:线圈的轴向亦即磁场的方向是与供电面201交叉或者正交的方向。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供电部21的线圈的轴向亦即磁场的方向为左右方向亦即两侧方向。即,供电部21配置成:线圈的轴向亦即磁场的方向是与充电装置2的设置面平行或者大致平行的方向。在配置部20既可以载放吸入口体111也可以不载放。
[0060]
而且,在将不使用的电动吸尘器1设置到:电源插头部机械性连接以及电连接于外部电源的充电装置2之际,以吸入口体111的侧部嵌合于充电装置2的配置部20的限制部200的方式将吸入口体111的侧部配置成接近于供电面201,使受电面11102与供电面201以接触或者接近的方式相对置。在该状态下,受电面11102与供电面201位于相互平行或者大致平行的位置,电动吸尘器1的受电部17与充电装置2的供电部21相互接近。在本实施方式中,受电部17与供电部21在左右方向上相对置地配置。优选为在左右方向上观察时,受电部17的一部分处于与供电部21的一部分重叠的位置。更优选为在左右方向上观察时,受电部17与供电部21处于同轴或者大致同轴的位置。
[0061]
在充电装置2中,可以利用任意的触发手法,使电流从外部电源流向供电部21,从而在供电部21产生磁场,在与供电部21相对置地配置的且与供电部21进行了磁场耦合的电动吸尘器1的受电部17产生感应电动势,通过该感应电动势,对二次电池16进行充电。在本实施方式中,受电部17与供电部21在进行了磁场耦合的状态下,在左右方向亦即两侧方向上相对置,二者耦合的磁场的方向b为左右方向。受电部17与供电部21耦合的磁场基本上分布在受电部17与供电部21的附近,在吸入口体111中,不会波及到:以连接管1111为基准而处于相反侧的磁性体1113侧。
[0062]
根据本实施方式,具有与第1实施方式同样的构成,即,在吸入口体111设置有:从进行了磁场耦合的供电部21接受对二次电池16进行充电的电力的受电部17,并以连接管1111为基准,将磁性体1113与受电部17配置在彼此相反的一侧等,由此能够发挥与第1实施方式同样的作用效果,即,通过磁场耦合而能够对二次电池16进行高效充电等。
[0063]
另外,由于受电部17与供电部21在进行了磁场耦合的状态下,至少一部分位于左右方向上相互对置的位置,因此,能够提高二次电池16的充电效率,从而能够缩短充电时间。此外,由于构成为:吸入口体111不载放在充电装置2的配置部20或者供电面201,因此,不需要将配置部20或者供电面201设置成能够载放吸入口体111整体那样的大小,所以能够使充电装置2小型化。
[0064]
(第3实施方式)
[0065]
接着,参照图9至图11,说明第3实施方式。另外,关于与各实施方式同样的构成以及作用,赋予同一符号,并省略其说明。
[0066]
在本实施方式中,电动吸尘器1的受电部17配置成接近于吸入口体111的主体部1110的后部。如图10所示,在主体部1110中,与受电部17接近的受电面11102形成在:以连接管1111基准而与磁性体1113相反的一侧的后部。受电面11102构成主体部1110的后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受电部17配置成比停止装置主体部11150更接近于受电面11102。另外,受电部17配置成:线圈的轴向亦即磁场的方向是与受电面11102交叉或者正交的方向。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受电部17的线圈的轴向亦即磁场的方向为前后方向。此外,受电部17配置成:其中心部至少与自动停止装置1115的停止装置主体部11150不重叠。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受电部17配置成:在上下方向、左右方向、以及前后方向上观察时,线圈的中心轴至少与自动停止装置1115的停止装置主体部11150不重叠。
[0067]
另外,图9以及图11所示的充电装置2配置成:与供电部21接近的供电面201能够与电动吸尘器1的吸入口体111的主体部1110的后部相对置。在本实施方式中,充电装置2的配置部20的限制部200形成为

字状,供电面201形成在限制部200的后部的内侧面。供电面201形成为平面状。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供电面201配置成与地面等充电装置2的设置面交叉,优选配置成与地面等充电装置2的设置面垂直的状态。即,在本实施方式中,构成为:吸入口体111的底部不载放在供电面201上。另外,供电部21配置成:线圈的轴向亦即磁场的方向是与供电面201交叉或者正交的方向。在如图所示的例子中,供电部21的线圈的轴向亦即磁场的方向为前后方向。即,供电部21配置成:线圈的轴向亦即磁场的方向是与充电装置2的设置面平行或者大致平行的方向。在配置部20既可以载放吸入口体111也可以不载放。
[0068]
而且,在将不使用的电动吸尘器1设置到:电源插头部机械性连接以及电连接于外部电源的充电装置2之际,通过吸入口体111的侧部嵌合于充电装置2的配置部20的限制部200,使吸入口体111的后部的受电面11102与供电面201以接触或者接近的方式相对置。在该状态下,受电面11102与供电面201位于相互平行或者大致平行的位置,电动吸尘器1的受电部17与充电装置2的供电部21相互接近。在本实施方式中,受电部17与供电部21在前后方向上相对置地配置。优选为在前后方向上观察时,受电部17的一部分处于与供电部21的一部分重叠的位置。更优选为在前后方向上观察时,受电部17与供电部21处于同轴或者大致同轴的位置。
[0069]
在充电装置2中,可以利用任意的触发手法,使电流从外部电源流向供电部21,从而在供电部21产生磁场,在与供电部21相对置地配置的且与供电部21进行了磁场耦合的电动吸尘器1的受电部17产生感应电动势,通过该感应电动势,对二次电池16进行充电。在本实施方式中,受电部17与供电部21在进行了磁场耦合的状态下,在前后方向上相对置,二者耦合的磁场的方向b为前后方向。受电部17与供电部21耦合的磁场基本上分布在受电部17
与供电部21的附近,在吸入口体111中,不会波及到:以连接管1111为基准而处于相反的一侧的磁性体1113侧。
[0070]
根据本实施方式,具有与各实施方式同样的构成,即,在吸入口体111设置有:从进行了磁场耦合的供电部21接受对二次电池16进行充电的电力的受电部17,并以连接管1111为基准,将磁性体1113与受电部17配置在彼此相反的一侧等,由此能够发挥与各实施方式同样的作用效果,即,通过磁场耦合而能够对二次电池16进行高效充电等。
[0071]
另外,由于受电部17与供电部21在进行了磁场耦合的状态下,至少一部分位于前后方向上相互对置的位置,因此,能够提高二次电池16的充电效率,从而能够缩短充电时间,而且磁性体1113不是处在所耦合的磁场的方向b上的受电部17与供电部21的投影范围内,从而二次电池16的非接触充电更加难以受到磁性体1113的妨碍。此外,由于构成为:吸入口体111不载放在充电装置2的配置部20或者供电面201上,因此,不需要将配置部20或者供电面201设置成能够载放吸入口体111整体那样的大小,所以能够使充电装置2小型化。
[0072]
另外,在各实施方式中,磁性体1113并不限定于用于使清扫体1112进行动作,也可以用作其他任意的致动器,比如,驱使用于使吸入口体111行驶的驱动轮等动作部进行动作等。
[0073]
另外,电动吸尘器1并不限定于杆型的电动吸尘器,也可以是地面行进式或者滑轮型、直立型、轻便型、自走式等的电动吸尘器。
[0074]
虽然对本发明的几个实施方式进行了说明,但这些实施方式只是作为例子提出的而已,并不意图将发明范围限定在这些实施方式。这些新的实施方式能够以其他各种方式来实施,在未脱离发明主旨的范围内,可以进行各种省略、置换、变更。这些实施方式及其变形均包含于发明范围、主旨内,并且包含于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发明及其等同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