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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卷烟机短烟支取出结构的制作方法

时间:2022-02-15 阅读: 作者:专利查询

一种卷烟机短烟支取出结构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烟草行业,具体涉及卷烟机设备领域,具体为一种卷烟机短烟支取出结构。


背景技术:

2.短烟支验证在卷烟生产过程中,对烟支的单支质量、烟支的吸阻以及烟支的品吸口味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当前对卷烟烟支物理指标检验的重要手段,工艺检验规定在每次更改品牌的过程中都需要对短烟支进行验证。在验证过程中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3.1、短烟支验证时需要分别对内外排烟支进行验证,但在验证单排烟支时需要同时取出双排烟支,造成烟支浪费;
4.2、烟支取出时容易造成取样不准确,影响验证数据的准确,需反复验证才可完成指标检验;
5.3、取样时容易造成接装机搓板堵塞,影响机车运行,造成大量残烟。
6.由于在进行短烟支验证时需要验证的项目多,其中包括:烟支目标重量、烟支过轻、烟支过重、线性、斜率等等,所以在验证过程中造成的机车搓板堵塞次数频繁;每一项验证都会将内外排烟支同时取出,造成烟支浪费;由于在取样过程中经常出现取样不准确,造成短烟支验证耗时长。
7.同时,在进行短烟支验证的同时,还应当保证机车的正常运行,降低停机率。
8.如,车间在2020年x月对卷烟机74号短烟支验证情况进行统计,每次进行全套验证时会产生大约4到5公斤残烟,并且验证时间可以达到4小时,验证过程中造成的搓板堵塞次数多,机车生产效率降低,具体见表1:
9.表1短烟支验证时产生的问题及残烟量
[0010][0011]
针对以上问题,下面结合zj17卷烟机机车结构进行分析。
[0012]
当进行短烟支验证时需要分别(非同时)对内外排烟支进行验证,以取外排烟支为例:首先在plc控制系统中将“轨道选择”设定为“1”,烟支数量设定为30支(工艺要求),进行取样验证。这时取出的烟支只能用于外排烟支的验证,而内排烟支是不可以验证的,这样就会造成内排烟支的浪费。
[0013]
当内外排烟支在汇合鼓轮上被取出后,汇合鼓轮以及靠拢鼓轮和搓烟轮的吸烟槽上的风孔就会因没有烟支而造成漏风,使得这些鼓轮上的负压吸风风量变小,短烟支和滤嘴在鼓轮上吸附不牢,引起短烟支和滤嘴从鼓轮上掉落,掉落的烟支和滤嘴会造成接装机
搓板堵塞的故障。由于漏风还会在其他的鼓轮上造成烟支跳动、甩烟的问题,因此机车在取样时因负压吸风漏风而造成的频繁停机会产生大量的残烟。
[0014]
基于上述分析,本技术的关键指标及所需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包括:
[0015]
1、改善取样时能且只能同时取出内外两排烟支的情况;
[0016]
2、对控制电路中一个电磁阀同时控制两条气路的情况进行改造,提高控制的独立性和精准性;
[0017]
3、通过改造,增大取样时的压缩空气风量,以保证取样的准确性;
[0018]
4、减少接装机各鼓轮的漏风点,避免烟支滤嘴在传输过程中脱落;
[0019]
5、避免在取样过程中发生搓板堵塞的故障,降低停机率;
[0020]
6、降低烟支的浪费,减少残烟率。


技术实现要素:

[0021]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技术提供一种卷烟机短烟支取出结构,以实现分别取出内外排烟支进行验证,减少烟支的浪费。
[0022]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0023]
一种卷烟机短烟支取出结构,包括鼓轮风芯体,其内设有中空负压腔,所述鼓轮风芯体外侧壁设置有正压通风组件;
[0024]
所述正压通风组件包括配气块和分别与其连通的内排气体通道、外排气体通道,所述内排气体通道的长度小于外排气体通道的长度;
[0025]
所述配气块位于所述鼓轮风芯体右端端口处,所述配气块连通有正压气体,其内设置有两个通气孔,其中一个通气孔与所述内排气体通道相连通,另一个通气孔与所述外排气体通道相连通,每个通气孔分别通过一个电磁阀控制其正压气体的通断。
[0026]
进一步地,所述内排气体通道设置为笔直的通道。
[0027]
进一步地,所述外排气体通道的左部设置为笔直的通道。
[0028]
进一步地,所述通气孔,其与内排气体通道或外排气体通道连接一端的面积小于其另一端的面积。
[0029]
本实用新型带来的有益效果有:
[0030]
鼓轮风芯体套设在汇合鼓轮的内部,汇合鼓轮的外轮面沿圆周方向均匀开设有若干可内置烟支的吸烟槽,内排气体通道与内置内排烟支的汇合鼓轮吸烟槽相连通,外排气体通道的笔直通道部分与内置外排烟支的汇合鼓轮吸烟槽相连通,两个电磁阀分别控制配气块中两个通气孔内的正压气体的通断,即控制内、外排气体通道内正压气体的通断。
[0031]
进行烟支取样时,两条气体通道仅保持其中一条通入正压气体,实现了分别对内、外排烟支进行取样,避免了烟支的浪费;两条独立的气体通道,保证了正压气体的风压和风量的稳定,避免了正压气体被分散而造成的取样数量不足;只取一排烟支减少了接装机各鼓轮的漏风点,避免烟支在传输过程中脱落,因此可以避免在取样过程中发生搓板堵塞的故障,降低停机率,并且降低烟支的浪费,减少残烟率。
[0032]
该卷烟机短烟支取出结构提高了重量控制系统验证的效率,省时省力、精准到位。
附图说明
[0033]
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0034]
附图1是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卷烟机短烟支取出结构的示意图一;
[0035]
附图2是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卷烟机短烟支取出结构的示意图二;
[0036]
附图3是本实用新型涉及的一种卷烟机短烟支取出结构的内部示意图;
[0037]
附图4是本实用新型涉及的配气块的剖视图。
[0038]
图中各序号所对应的标注名称如下:
[0039]
1、鼓轮风芯体;2、中空负压腔;3、正压通风组件;4、电磁阀;5、汇合鼓轮;31、配气块;32、内排气体通道;33、外排气体通道;51、吸烟槽;52、吸风孔;311、通气孔。
具体实施方式
[0040]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41]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42]
实施方式:
[0043]
参照图1~4,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卷烟机短烟支取出结构,包括鼓轮风芯体1,其内设有中空负压腔2,鼓轮风芯体1套设在与其尺寸相适的已知汇合鼓轮5内部。
[0044]
汇合鼓轮5的外轮面沿圆周方向均匀开设有若干可内置烟支的吸烟槽51,吸烟槽51的横截面为半圆形,该形状尺寸与烟支相适;吸烟槽51的底部开设有贯穿汇合鼓轮5轮体的若干吸风孔52,吸风孔52与中空负压腔2相连通,在负压压力的作用下将烟支吸附在吸烟槽51中,每个吸烟槽51吸附一组烟支,一组烟支的数量为两支短烟支,位于吸烟槽51左侧的烟支为外排烟支,位于吸烟槽51右侧的烟支为内排烟支。
[0045]
鼓轮风芯体1外侧壁设置有正压通风组件3,正压通风组件3包括配气块31和分别与其连通的内排气体通道32、外排气体通道33,所述内排气体通道32的长度小于外排气体通道33的长度;内排气体通道32设置为笔直的通道以配合吸烟槽51的形状,其通过吸风孔52与内置内排烟支的汇合鼓轮5吸烟槽51相连通,外排气体通道33的左部设置为笔直的通道以配合吸烟槽51的形状,其通过吸风孔52与内置外排烟支的汇合鼓轮5吸烟槽51相连通;两通道中的笔直通道为喷气取样位,处于同一水平面,因而外排气体通道33的右部设置为倾斜型,左部设置为笔直型,该设计实现了对内外排烟支取样的精准性。
[0046]
配气块31位于所述鼓轮风芯体1右端端口处,所述配气块31连通有正压气体,其内设置有两个通气孔311,其中一个通气孔311与所述内排气体通道32相连通,另一个通气孔311与所述外排气体通道33相连通,每个通气孔311分别通过一个电磁阀4控制其正压气体的通断;此通气孔311与内排气体通道32或外排气体通道33连接一端的面积小于其另一端的面积,通气孔311可设置为锥形通道,该设计使得在进入内排气体通道32或外排气体通道
33中的正压气体流速加快,提高了正压气体的压力,保证烟支取样数量的精准性。
[0047]
内排气体通道32和外排气体通道33分别连接有一个电磁阀4,两个电磁阀4通信连接有控制器,控制器上安装有旋钮。旋钮上设置有三种模式,即“0”、“1”和“其他”;“0”模式为打开控制内排气体通道32的电磁阀4,“1”模式为打开控制外排气体通道33的电磁阀4,旋钮上“其他”位置为两个电磁阀4均处于关闭状态。当旋钮旋转至“0”时,控制内排气体通道32的电磁阀4打开,配气块31将正压气体通入内排气体通道32,正压气体穿过吸风孔52吹落吸烟槽51中的内排烟支,完成对内排烟支的取样;当旋钮旋转至“1”时,控制外排气体通道33的电磁阀4打开,配气块31将正压气体通入外排气体通道33,正压气体穿过吸风孔52吹落吸烟槽51中的外排烟支,完成对外排烟支的取样。
[0048]
本实施方式中,控制器的控制原理适用现有技术。
[0049]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且各实施例之间可进行适当组合。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