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领域,更具体的说是一种建筑板材粉碎回收装置。
背景技术:2.专利号为cn204122211u公开的一种建筑板材粉碎回收装置公开的,该实用新型公开了建筑板材粉碎回收装置,涉及建筑板材回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小块木塑复合发泡板材碎块磨粉的建筑板回收磨粉机的中转料仓,包括磨粉机的中转料仓,所述中转料仓包括料斗和下料口,所述中转料仓设置在支架上,所述下料口处设置有一送料单元,所述送料单元一端设置在下料口处,所述送料单元另一端设置在磨粉机的接料口上方;所述送料单元倾斜设置,且所述送料单元通过一支撑单元设置在支架上。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送料过程中不易产生堵料或落料、送料效率高的用于木塑复合发泡建筑板磨粉回收的建筑板回收磨粉机的中转料仓。但是该专利无法实现为夹板装置的夹持宽度和切割刀片的高度可调,可以对不同厚度的板材进行粉碎。
技术实现要素: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建筑板材粉碎回收装置,其有益效果为夹板装置的夹持宽度和切割刀片的高度可调,可以对不同厚度的板材进行粉碎。
4.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领域,更具体的说是一种建筑板材粉碎回收装置,包括夹板装置、切割台、切割系统、粉碎装置和连接架,夹板装置的夹持宽度和切割刀片的高度可调,可以对不同厚度的板材进行粉碎。
5.所述的夹板装置包括第一液压缸、第二液压缸、夹板、伸缩弹簧和连接柱ⅰ,第一液压缸下端与连接柱ⅰ铰接,第一液压缸上端与夹板下侧铰接,第二液压缸左端与连接柱ⅰ铰接,第二液压缸右端固定在夹板左侧,伸缩弹簧一端固定在夹板内;
6.所述的切割台包括平板、挡板、槽口ⅰ和支撑柱ⅰ,两个挡板分别固定在平板前后两侧,两个槽口ⅰ分别位于平板的前后两侧,两个支撑柱ⅰ分别固定在平板下侧的左右两端;
7.所述的切割系统包括连接柱ⅱ、第一电机、第一输出轴、切割刀片、支撑柱ⅱ、第三液压缸和滑块,连接柱ⅱ固定连接在支撑柱ⅱ上,滑块滑动连接在连接柱ⅱ上,第一电机固定在滑块的前端,第一输出轴与第一电机固定连接,两个切割刀片均固定连接在第一输出轴上,第三液压缸下端固定连接在支撑柱ⅱ上侧,第三液压缸上端固定连接在滑块下侧;
8.所述的粉碎装置包括连接柱ⅲ、斜面滑板、碾碎轮、收集箱体、槽口ⅱ、第二电机和第二输出轴,两个连接柱ⅲ均固定连接在收集箱体后端下侧,斜面滑板固定连接在收集箱体的左侧上端,两个电机分别固定连接在两个连接柱ⅲ前侧,两个第二输出轴分别固定连接在两个电机上,两个碾碎轮均固定连接在两个输出轴上,槽口ⅱ位于收集箱体右侧下端;
9.所述切割台中的两个支撑柱ⅰ固定连接在连接架上端,夹板装置中的连接柱ⅰ下端固定连接在连接架上端,连接柱ⅰ位于切割台的左侧,切割系统3中的支撑柱ⅱ连接在连接架后侧,第一输出轴位于平板下方,两个切割刀片分别位于两个槽口ⅰ处,粉碎装置中的斜
面滑板左端固定连接在平板右端。
10.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板材粉碎回收装置所述的夹板形状为门型。
11.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板材粉碎回收装置所述的所述的收集箱体为空心结构。
12.作为本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板材粉碎回收装置所述的所述收集箱体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分为上箱体,下部分为下箱体,上箱体部分长度和宽度都小于下箱体。
13.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板材粉碎回收装置的有益效果为:
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建筑板材粉碎回收装置,其有益效果为夹板装置的夹持宽度和切割刀片的高度可调,可以对不同厚度的板材进行粉碎。
附图说明
15.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法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16.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板材粉碎回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一种建筑板材粉碎回收装置另一方向的结构示意图。
18.图3为夹板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9.图4为切割台的结构示意图。
20.图5为切割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21.图6为粉碎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2.图7为粉碎装置另一方向的结果示意图。
23.图中:夹板装置1;第一液压缸1
‑
1;第二液压缸1
‑
2;夹板1
‑
3;伸缩弹簧1
‑
4;连接柱ⅰ1
‑
5;切割台2;平板2
‑
4;挡板2
‑
1;槽口ⅰ2
‑
2;支撑柱
ⅰꢀ2‑
3;切割系统3;连接柱ⅱ3
‑
1;第一电机3
‑
2;第一输出轴3
‑
3;切割刀片3
‑
4;支撑柱ⅱ3
‑
5;第三液压缸3
‑
6;滑块3
‑
7;粉碎装置4;连接柱ⅲ4
‑
1;斜面滑板4
‑
2;碾碎轮4
‑
3;收集箱体4
‑
4;槽口ⅱ4
‑
5;第二电机4
‑
7;第二输出轴4
‑
6。
具体实施方式
24.具体实施方式一:
25.下面结合图1、2、3、4、5、6、7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领域,更具体的说是一种建筑板材粉碎回收装置,包括夹板装置1、切割台2、切割系统3、粉碎装置4和连接架5,夹板装置的夹持宽度和切割刀片的高度可调,可以对不同厚度的板材进行粉碎。
26.所述的夹板装置1包括第一液压缸1
‑
1、第二液压缸1
‑
2、夹板1
‑
3、伸缩弹簧1
‑
4和连接柱ⅰ1
‑
5,第一液压缸1
‑
1下端与连接柱ⅰ1
‑
5铰接,第一液压缸1
‑
1上端与夹板1
‑
3下侧铰接,第二液压缸1
‑
2左端与连接柱ⅰ1
‑
5铰接,第二液压缸1
‑
2右端固定在夹板1
‑
3左侧,伸缩弹簧1
‑
4一端固定在夹板1
‑
3内,夹板1
‑
3通过伸缩弹簧1
‑
4的伸缩夹持不同厚度的板材,第一液压缸1
‑
1与第二液压缸1
‑
2的配合推动,将板材推入到切割台2中;
27.所述的切割台2包括平板2
‑
4、挡板2
‑
1、槽口ⅰ2
‑
2和支撑柱ⅰ2
‑
3,两个挡板2
‑
1分别固定在平板2
‑
4前后两侧,两个槽口ⅰ2
‑
2分别位于平板2
‑
4的前后两侧,两个支撑柱ⅰ2
‑
3分
别固定在平板2
‑
4下侧的左右两端,挡板2
‑
1用于挡在两侧防止木材从两端掉落,槽口ⅰ2
‑
2用于漏出切割刀片,使切割刀片位置可以上下调节;
28.所述的切割系统3包括连接柱ⅱ3
‑
1、第一电机3
‑
2、第一输出轴3
‑
3、切割刀片3
‑
4、支撑柱ⅱ3
‑
5、第三液压缸3
‑
6和滑块3
‑
7,连接柱ⅱ3
‑
1固定连接在支撑柱ⅱ3
‑
5上,滑块滑动3
‑
7连接在连接柱ⅱ3
‑
1上,第一电机3
‑
2固定在滑块3
‑
7的前端,第一输出轴3
‑
3与第一电机3
‑
2固定连接,两个切割刀片3
‑
4 均固定连接在第一输出轴3
‑
3上,第三液压缸3
‑
6下端固定连接在支撑柱ⅱ3
‑
5 上侧,第三液压缸3
‑
6上端固定连接在滑块3
‑
7下侧,第三液压缸3
‑
6推动滑块3
‑
7上下运动,滑块3
‑
7运动带动第一电机与第一输出轴一起上下运动,从而实现切割刀片3
‑
4上下移动切割不同厚度的板材,第一电机3
‑
2带着第一输出轴3
‑
3转动,切割刀片3
‑
4在第一输出轴3
‑
3上,与第一输出轴3
‑
3同轴线转动;
29.所述的粉碎装置4包括连接柱ⅲ4
‑
1、斜面滑板4
‑
2、碾碎轮4
‑
3、收集箱体4
‑
4、槽口ⅱ4
‑
5、第二电机4
‑
7和第二输出轴4
‑
6,两个连接柱ⅲ4
‑
1均固定连接在收集箱体4
‑
4后端下侧,斜面滑板4
‑
2固定连接在收集箱体4
‑
4的左侧上端,两个电机4
‑
7分别固定连接在两个连接柱ⅲ4
‑
1前侧,两个第二输出轴 4
‑
6分别固定连接在两个电机4
‑
7上,两个碾碎轮4
‑
3均固定连接在两个输出轴 4
‑
6上,槽口ⅱ4
‑
5位于收集箱体4
‑
4右侧下端,第二电机4
‑
7带动第二输出轴 4
‑
6转动,碾碎轮4
‑
3在输出轴上与输出轴同轴线转动,木材沿着斜面滑板4
‑
2 滑入到碾碎轮4
‑
3中,碾碎后的木材掉落在收集箱体4
‑
4中的下箱体中进行收集,待木材粉碎结束后从槽口ⅱ4
‑
5中将处理过的木材取出进行回收;
30.所述切割台2中的两个支撑柱ⅰ2
‑
3固定连接在连接架5上端,夹板装置1 中的连接柱ⅰ1
‑
5下端固定连接在连接架5上端,连接柱ⅰ1
‑
5位于切割台2的左侧,切割系统3中的支撑柱ⅱ3
‑
5连接在连接架5后侧,第一输出轴3
‑
3位于平板2
‑
4下方,两个切割刀片3
‑
4分别位于两个槽口ⅰ2
‑
2处,粉碎装置中的斜面滑板4
‑
2左端固定连接在平板2
‑
4右端。
31.具体实施方式二:
32.下面结合图1、2、3、4、5、6、7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对实施方式一作进一步说明,所述的夹板1
‑
3为空心,并且一侧需要没有实体才能将板材放在其中,上下要有一定高度放置弹簧,故设计为门型。
33.具体实施方式三:
34.下面结合图1、2、3、4、5、6、7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对实施方式二作进一步说明,所述的收集箱体4
‑
4为空心结构,为放置碾碎轮4
‑
3回收板材提供空间。
35.具体实施方式四:
36.下面结合图1、2、3、4、5、6、7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对实施方式二作进一步说明,所述的收集箱体4
‑
4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分为上箱体,下部分为下箱体,上箱体部分长度和宽度都小于下箱体,上箱体用于放置碾碎轮,下箱体用于回收板材。
37.本实用新型一种建筑板材粉碎回收装置的工作原理:使用装置时将夹板1
‑
3 调节到适宜角度并使伸缩弹簧1
‑
4伸缩至需要的宽度度使其夹住板材,随后将夹板1
‑
3调节至水平,通过第一液压缸1
‑
1的推动将木板推进切割台2中,同时可以通过调节滑块3
‑
7的位置,使切割刀片3
‑
4漏出不同高度从而达到切割不同厚度板材的目的,随后通过斜面滑板4
‑
2滑入粉碎装置4,粉碎后的木材最终落在收集箱4
‑
4中。
38.当然,上述说明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也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技
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也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